2023年云南昆明尋甸縣教育科學研究與教師發展中心選調教研員7人公告
尋甸縣教育科學研究與教師發展中心2023年公開選調教研員公告
為切實加強我縣教育體育系統教研員隊伍建設,不斷提升教育科研和教師培訓工作水平,經研究,決定組織開展尋甸縣教育科學研究與教師發展中心公開選調教研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范圍、崗位及人數
(一)選調范圍
尋甸縣教育體育系統在職在編且具備選調崗位任職資格條件的人員。
(二)選調崗位及人數
尋甸縣教育科學研究與教師發展中心公開選調教研員7名。公開選調崗位及人數詳見《尋甸縣教育科學研究與教師發展中心2023年公開選調教研員崗位計劃表》(附件1)。
二、資格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堅決擁護黨的領導,忠誠于人民的教育事業,認真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
2.具有扎實的學科理論和專業知識,有深厚的教育科學理論素養和教育教學實踐經驗,具有較高的教學研究、組織管理和科研能力;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
4.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83年1月31日以后出生);
5.具有本單位五年及以上工作經歷(工作經歷年限計算時間截至2022年12月),且歷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6.符合擬選調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
7.身體健康;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9.經工作單位同意報考。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調查、核查的人員,受到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2.未滿規定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要求的,其中包括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的;
3.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吸毒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4.有違反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5.不符合疫情防控相關要求的。
三、公開選調程序
公開選調工作由尋甸縣教育體育系統2023年公開選調教研員及城區學校(含高中)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按照發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查、筆試、資格復審、考察、體檢、公示和辦理調動手續等程序進行。
(一)發布公告
公開選調公告及后續各個環節在尋甸回族彝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kmxd.gov.cn/、云南社會化考試測評網www.ynpta.net公開發布。考生可自行登錄該網查詢獲取相關信息,因查看不及時或因查看轉載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二)報名
1.報名方式:采取網絡報名,報名不收取報名費。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2.報名時間:2023年1月28日9:00至1月31日17:00截止。逾期不再受理任何報名。
3.報名方法:瀏覽器打開云南社會化考試測評網www.ynpta.net,選擇“網上報名”專欄進行報名,具體操作詳見《尋甸縣教育科學研究與教師發展中心2023年公開選調教研員網絡報名流程》(附件5)。
4.報名需上傳證件、材料
(1)有效公民身份證、畢業證(含與報名學歷、專業要求一致的學信網學歷證明)、教師資格證;
(2)工作經歷及年度履職考核證明(經報考人員所在單位經辦人簽字、標明日期后加蓋單位公章);
(3)《尋甸縣教育科學研究與教師發展中心2023年公開選調教研員報名表》,由報考人員所在單位同意報考并加蓋公章;
(4)誠信承諾書。
5.報名要求
報考人員按照誠信原則,真實準確地填寫個人信息,并確保提供所有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真實有效,若填報信息不實而導致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三)資格審查
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教育體育局負責。每個選調崗位計劃數與符合報名條件人數的比例不低于1:3。經資格審查,對報名人數達不到1:3開考比例的崗位,報經領導小組研究,削減或取消相應選調計劃。
(四)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筆試內容為教育教學相關知識,滿分100分。筆試不指定考試范圍,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1.筆試時間:2023年2月6日,具體時間詳見準考證。
報名成功的考生于2023年2月5日登錄報名網站(云南社會化考試測評網www.ynpta.net)自行打印準考證,并妥善保管。
2.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3.考生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考試。
4.筆試閱卷結束后,筆試成績在尋甸回族彝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網、云南社會化考試測評網公示五個工作日,同時公布進入資格復審環節人員及資格復審相關事宜。公示期間,考生對成績有異議的可申請查分,查分結果影響排名的,以查分結果為準。
(五)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時間及地點:在尋甸回族彝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網、云南社會化考試測評網另行通知。
2.資格復審方式:由本人攜帶資格復審所需材料到規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復審。逾期不再受理。
3.資格復審人選確定:筆試結束后,經公示無異議,按照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每個選調崗位按照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資格復審人員。若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筆試成績相同,則進行加試筆試考試,以加試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資格復審不合格人員不得參加后續選調程序。因本人自愿放棄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等特殊情況出現空缺的,空缺的名額按報考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進行遞補,遞補最多進行兩次。
4.資格復審所需材料
(1)有效公民身份證、畢業證(含與報名學歷、專業要求一致的學信網學歷證明)、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2)《尋甸縣教育科學研究與教師發展中心2023年公開選調教研員報名表》(附件2)原件2份,由報考人員所在單位同意報考并加蓋公章;
(3)誠信承諾書原件1份;
(4)本人近期清晰免冠正裝小一寸藍底彩色證件照2張;
(5)工作經歷及年度履職考核證明原件1份;
(6)筆試準考證;
(7)崗位所需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以上證明材料復印件須注明“此件與原件相符”并經報考人員所在單位經辦人簽字、標明日期后加蓋單位公章。
5.資格復審注意事項
按筆試成績排名進入資格復審,在規定時間內未到規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的,視為自愿放棄選調資格;報名時提交信息與現場資格復審信息不一致的,視為資格復審不合格。如順序遞補考生無法聯系或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到達資格復審地點的,視為自動放棄。
(六)體檢及考察
1.確定考察人選
資格復審合格人員確定為考察人選。考察內容包括擬選調人員的政治思想、遵紀守法、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考察不合格人員取消選調資格,空缺名額按相應崗位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2.體檢及相關事項
(1)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體檢標準及項目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有關規定執行。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不合格的人員取消選調資格,空缺名額按相應崗位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相關費用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擔。
(七)辦理調動
經考察和體檢合格,公示七個工作日無異議后,按照相關規定辦理調動。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按相關規定辦理調動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選調資格。擬調入人員須在規定期限內辦理調動手續并到選調單位報到。選調人員按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有關規定進行崗位管理。
四、紀律與監督
(一)請報考人員仔細閱讀公告及其附件內容。因個人疏忽造成的失誤所帶來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擔。選調期間,請報考人員實時關注尋甸回族彝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網、云南社會化考試測評網發布的有關信息,保障通訊工具暢通,因報考人員不及時上網查閱或通訊方式不暢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二)選調工作接受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對違反公開選調紀律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并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分。
(三)報考人員若放棄選調的須在考察結束后一個工作日內書面申請提出,之后放棄的將計入個人誠信檔案。
(四)請考生公開選調全過程按照云南省疫情防控最新相關要求執行。
五、咨詢及監督電話
咨詢電話:尋甸縣教育體育局人事科 0871-62663135
監督電話:尋甸縣紀委監委派駐特色產業園區管委會紀檢監察組 0871-62665496
尋甸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0871-62654181
未盡事宜由選調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尋甸縣教育體育系統2023年公開選調教研員及城區學校(含高中)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2023年1月12日
附件1:尋甸縣教育科學研究與教師發展中心2023年公開選調教研員崗位計劃表
附件2:尋甸縣教育科學研究與教師發展中心2023年公開選調教研員報名表
附件5:尋甸縣教育科學研究與教師發展中心2023年公開選調教研員網絡報名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