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廣州海珠區基層社會治理綜合網格服務管理中心選調公告
海珠區基層社會治理綜合網格服務管理中心關于公開選調事業編制工作人員的公告
廣州市海珠區基層社會治理綜合網格服務管理中心為海珠區委政法委所屬公益一類正科級事業單位。根據工作需要,經研究,擬面向全區公開選調事業編制工作人員3名。
一、選調原則
選調工作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民主、公開、競爭、擇優,能力素質與職位要求相適應,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原則。
二、選調范圍
海珠區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在編在職的工作人員(工勤崗除外)。
三、選調職位職數
九級及以下管理崗位2名,專業技術崗位八級及以下工作人員1名。
四、選調條件
(一)政治立場堅定,黨性觀念強。嚴格遵守政治紀律,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事業心、責任感強,熱心社會治理工作。
(三)道德品行端正,自律意識強。團結同志,協作意識強。遵紀守法,廉潔奉公,社會形象好。
(四)求真務實、真抓實干,具有勝任擬任職位的實際工作能力。
(五)具有大學及以上學歷;年齡為40周歲以下(1982年9月1日后出生);身體健康;現任事業單位九級及以下管理崗位或專業技術崗位八級及以下工作人員。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選調: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發現有違規、隱瞞個人有關重大事項的;
3、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4、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選調程序
(一)發布選調通知
在“海珠區政府門戶網站”發布選調通知。
(二)公開報名
1、報名時間:2022年9月23日至2022年9月29日,截止時間以電子郵件接收的時間為準,逾期不予受理。
2、報名方式:采取網上報名,由報考人員將報名材料電子版(原件掃描)發送至報名郵箱gzhzq12345@126.com,郵件名稱需注明“姓名及現工作單位”。
3、報名材料:
(1)《海珠區基層社會治理綜合網格服務管理中心公開選調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1份;
(2)身份證、學歷、學位證復印件各1份,原件備查。
(三)資格初審
依據規定的條件、資格和職位要求由海珠區基層社會治理綜合網格服務管理中心公開選調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工作小組辦公室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經資格審查合格的報考人員組織參加知識能力測試。選調職位及人數將視實際報名情況開考,如選調職位的選調人數與該職位審核通過人數不足1:3比例的,將視情況研究決定是否取消開考。
(四)知識能力測試
知識能力測試主要測試基本常識、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確定面試人選
根據知識能力測試成績高低排序按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
(六)資格復審
確定進入面試人選后,由海珠區基層社會治理綜合網格服務管理中心公開選調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工作小組辦公室對入圍人員的學歷、年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身份等資格條件及有關材料的真實性進行核實。復審過程中,如發現有關材料信息不實或本人不能按時提供復審材料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將取消面試資格。
資格復審材料:身份證、學歷、學位證原件和教育部門認證材料,《海珠區基層社會治理綜合網格服務管理中心公開選調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原件。所需材料由報考人員提供,提供時限由海珠區基層社會治理綜合網格服務管理中心公開選調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工作小組辦公室通知確定。
(七)面試。面試主要測試履行職位職責所要求的素質和能力。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八)體檢考察
按照綜合成績高低排序,確定考察對象范圍,并組織體檢。
對被考察人選進行資格復審、全面考核??疾烊诉x在“海珠區政府門戶網站”公布。由海珠區基層社會治理綜合網格服務管理中心公開選調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工作小組辦公室采取個別談話、實地考察、查閱個人檔案、專項調查、與被考察對象面談等方式,對被考察人選的德、能、勤、績、廉及需要回避事項等進行全面考察,重點考察德的情況、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程度,并形成考察報告。
(九)廉政、計生等審核
由被考察對象所在單位提供其廉政、計生等審核材料。
(十)確定擬選調人選
根據干部考察綜合情況,研究確定擬選調人選。
(十一)公示
對擬選調人選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公示期間,有檢舉揭發材料并署真名的,認真進行調查核實。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選調資格。
(十二)確定選調人選
經公示無異議并研究確定選調人選后,按有關程序辦理調動和任職手續。若出現自愿放棄選調的,視情況研究確定是否遞補。
六、紀律要求
嚴肅組織人事工作紀律,嚴格遵守工作程序,確保公開選調工作公開、公平、公正;報考者須如實填寫本人有關情況并提供真實材料,如發現弄虛作假的,取消其報考資格;擬選調對象如不服從工作安排,選調資格亦自行取消。
七、其他事項
(一)在資格復審、體檢、考察、公示程序中,由于報考人員不符合相關要求出現職位空缺時,可按前述規定依次遞補人員。
(二)資格審核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在選調各環節發現報考人員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一律取消報考人員的選調資格并通知本人。
報考人員由于個人原因,無法在規定的時間節點內完成相關程序的,取消選調資格。
(三)本次選調工作在疫情防控常態化下開展,報考人員應按照防疫工作有關要求,做好相關工作。如筆試、面試、體檢等環節有提供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等要求的,報考人員應遵照執行。
海珠區基層社會治理綜合網格服務管理中心(代章)
2022年9月21日
附件:海珠區基層社會治理綜合網格服務管理中心公開選調事業編制人員報名登記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