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廣州海珠區華洲街道招聘雇員公告
海珠區華洲街道關于公開招聘雇員的公告
為充實人員隊伍,優化人員結構,根據工作需要,我街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執法輔助類雇員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人數、范圍
(一)招聘崗位與人數
招聘執法輔助類雇員2名,主要從事行政執法輔助類等工作,具體工作崗位由單位統籌安排。
(二)招聘范圍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應聘人員的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二)年齡限40周歲以下(1981年7月27日以后出生); (三)中專及以上學歷;
(四)有一定的文字書寫、語言表達、計算機應用操作能力,有較好的服務意識及組織協調能力;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同等條件下,中共黨員、退役軍人、熟練掌握粵語、有駕駛證者優先。
(七)以下情況不得報考
1.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2.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或曾被開除公職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網上報名
1.報名要求:考生按要求將相關材料壓縮文件包發至指定郵箱:huazhoujdb@163.com進行報名,郵件主題:應聘華洲街雇員-姓名,附件:上傳以姓名命名的材料壓縮包,具體如下:本人身份證(雙面掃描)、戶口簿首頁和本人頁(屬集體戶口的,提供加蓋公章的戶主頁及本人頁)、學歷(位)證書等有關證明材料,填寫《報名表》(詳見附件),本人近期彩色免冠照片電子版。以上材料缺一不可。
2.報名時間:2022年7月28日至8月1日(以招考單位收到郵件時間為準)。
(二)筆試
因疫情防控特殊時期,筆試、資格審查、面試時間、地點和采取形式視疫情情況,另行通知。
筆試形式和內容:筆試采取閉卷方式,筆試主要測試綜合知識和公共基礎知識等。
筆試時間和地點:以郵件通知為準,考生接到郵件后需確認是否參加筆試,若在規定時間內未進行確認的,視為不參加筆試。應聘者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參加考試。
(三)資格審查
按招考崗位擬聘用人數和筆試成績高低順序1:3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審查和面試的人員名單。未達上述比例的崗位,所有參加筆試的人員均進入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的具體時間、地點將通過郵件發送至考生個人郵箱。
應聘者進行資格審查需提供:本人報名登記表(附件)、身份證、戶口簿(屬集體戶口的須提供加蓋公章的戶主頁復印件及本人頁原件)、學歷證、學位證、工作經歷證明、暫緩就業協議書(僅辦理了暫緩就業的人員提供)、就業推薦表(僅當年應屆畢業生提供)等崗位要求的有關證明材料。所有證件、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復印件(A4規格,原件在校驗后退還本人)、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1張。資格審查合格者方可參加面試。不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審查者視為放棄面試資格。應聘者應符合公布崗位的資格條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須與報名時填寫的情況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之處,取消面試資格。
(四)面試
面試形式和內容:由本街道辦事處組成面試小組,對參加面試人員相關知識及綜合能力進行評分,60分合格,分數不合格者不能進行體檢。
面試時間和地點:具體時間、地點將通過郵件發送至考生個人郵箱。
考試綜合成績由筆試、面試成績按4:6比例合成。
(五)體檢
按招聘崗位擬聘用人數和考試綜合成績高低順序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在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醫院建議復查的應聘者,在一個月內不能得出合格結論的,用人單位可根據實際需要在具備候選資格的人員中依次遞補。
(六)考核聘用
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計劃生育情況等,并核實是否具備報考資格。經考察,發現報考人員有違法違紀、違反國家政策、違背社會公德等情況的不予聘用。考核不合格或試用期間因勞動者個人原因提出辭職的,可在具備候選資格的人員中依次遞補。按照考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并在廣州市海珠區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haizhu.gov.cn/)進行3個工作日的公示。對于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選,按照編外人員管理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四、待遇和管理
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待遇標準按區、街雇員管理有關文件執行。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應工資福利待遇;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
五、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參加線下筆試、資格審查及面試,必須遵守以下防疫要求:
(一)所有考生須在粵省事小程序中注冊“粵康碼”,并在健康申報功能中如實登記個人近期旅居史、接觸史、身體健康狀態、來粵方式等情況。
(二)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參加考試:
1.正處于隔離治療期的確診病例、無癥狀感染者,以及隔離期未滿的密切接觸者、次密切接觸者,以及其他正處于集中隔離、居家隔離、居家健康監測的考生;
2.考前14天內,中、高風險地區(或發生本地疫情地區)所在縣(縣級市、區、旗、直轄市、副省級城市為街道和鄉鎮,未設區的地級市為街道和鄉鎮)或當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閉管理地區旅居史的考生;如共同居住家庭成員中有以上情況也不能參加考試;
3.進入考場前須實行進門測溫、查驗“粵康碼”、通信大數據行程卡以及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對體溫≥37.3度、無“粵康碼”、“粵康碼”為紅碼、黃碼或不能提供廣州市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考生,不能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三)考生應自備醫用口罩,期間必須全程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進入考點,視為放棄考試資格。
(四)其他不符合正常參加考試情況的考生。
未盡事宜按我街有關規定執行,本公告由華洲街道辦事處負責解釋。
六、其他
資格條件及報名技術問題咨詢電話:020-89886529。咨詢時間為: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本公告由華洲街道負責解釋。
廣州市海珠區華洲街道辦事處
2022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