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浙江紹興市上虞區基層衛生人才定向培養招生(招聘)8人公告
紹興市上虞區2022年基層衛生人才定向培養招生(招聘)公告
根據省衛生健康委、省發改委、省教育廳、省人社廳、省財政廳等五部門聯合下發的《浙江省衛生健康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開展2022年基層衛生人才定向培養工作的通知》(浙衛辦〔2022〕16號)要求,為加強我區基層衛生人才隊伍建設,經研究,決定開展紹興市上虞區2022年基層衛生人才定向培養招生(招聘)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生(招聘)計劃
紹興市上虞區2022年基層衛生人員定向培養招生(招聘)計劃8名(具體見附件)。
二、定向培養承辦院校
紹興文理學院(臨床醫學 本科4名)
杭州醫學院(預防醫學 本科2名)
杭州師范大學(預防醫學 本科2名)
三、定向培養專業
臨床醫學、預防醫學。
四、招生(招聘)對象
參加2022年浙江省普通高校統一招生的考生(考生須符合專業選考科目要求),立志為我區基層醫療衛生事業服務,且達到錄取分數線的上虞區戶籍(以高考戶籍為準)考生。
五、招生(招聘)流程
2022年定向培養基層衛生人才實行“招生與公開招聘并軌”政策。按照“信息公開,擇優選拔,協議錄取”的原則,本科安排在普通類提前錄取。根據《2022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實施意見》明確的錄取辦法,2022年定向培養招生本科層次各專業最低投檔成績不低于一段線。
1.發布公告。區衛生健康局和區人力社保局在高考成績公布前,按照公開招聘規定和招生計劃,共同發布定向培養招生(招聘)公告。
2.填報志愿。6 月29 日8:30—6 月30 日17:30,符合條件的考生按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有關規定填報志愿,考生須符合專業選考科目要求,且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第一專業志愿填報此類定向招生相關院校專業,否則志愿無效。省教育考試院根據志愿優先、高考成績從高到低原則,按各縣(市、區)招生計劃1:1.2比例,將考生名單提供給各招生高校。招生高校將相應名單分發至各縣(市、區)衛生健康局。根據《普通高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醫學類專業不招色覺異常(色弱或色盲)的考生,建議色弱或色盲的考生勿報考。
3.組織體檢。收到各招生高校提供的名單后電話通知各考生,會同區人力社保局組織考生體檢。體檢結束后當即告知考生體檢結果,考生對體檢結果如有疑義應當即時提出復檢要求,否則視作放棄復檢。復檢仍由區衛生健康局會同區人力社保局組織考生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且只能復檢一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工作按《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
體檢注意事項:區衛生健康局收到各招生高校提供的考生名單后,將第一時間(一般為7月1日深夜)通過考生填報志愿時預留的聯系號碼通知考生參加體檢。為確保能及時通知到每一位考生,請務必注意以下事項:
(1)確保預留手機號碼準確無誤且24小時暢通,不關機、不靜音;
(2)填報志愿后10天內不宜外出遠門,以免錯過體檢;
(3)事先做好個人身體管理,體檢時間以區衛生健康局通知為準;
(4)因考生自身原因導致無法正常聯系或接到區衛生健康局通知后未在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處理。
4.網上公示:區衛生健康局與區人力社保局對體檢合格考生,按志愿優先、高考成績從高到低原則,根據招生計劃數確定定向培養考生,在上虞區政府門戶網站公示3天。
5.簽訂協議:公示無異議的,考生攜帶本人高考成績單、身份證復印件、戶口簿復印件與區衛生健康局簽訂定向培養就業協議和個人信用承諾書。在招錄過程中因考生放棄、戶籍不符、體檢不合格等原因造成計劃缺額的,按缺額計劃1:1比例補充提供考生名單,并按相應程序進行招錄。
6.投檔錄取。招生院校在普通類提前錄取招生工作開始前,將區衛生健康局報送的已簽訂協議考生名單報省教育考試院。省教育考試院按名單投檔,由招生院校按有關規定錄取。
六、定向培養補助方式
經院校正式錄取并已簽訂定向就業協議書的定向培養對象學員,在校期間的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等,按原省衛生廳、省教育廳、原省人事廳、省財政廳《關于開展2013年基層衛生人才定向培養工作的通知》(浙衛發[2013]143號)要求,由區財政按本科4.6萬元/人的標準給予補助,具體補助辦法詳見就業協議書。
七、就業與待遇
1.就業單位為紹興市上虞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包括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及鄉鎮(街道)下屬的社區衛生服務站、村衛生室。
2.凡被錄取的定向培養生按期畢業的,按事業人員公開招聘有關規定,經體檢、考核合格,由衛生健康局組織專業知識測試,按測試成績從高到低擇崗,確定用人單位,由用人單位與定向培養生簽訂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合同。未按期畢業的,取消定向培養資格。
3.定向培養生在上虞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規定服務期不少于5年(不包括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時間)。
4.臨床醫學專業定向培養生畢業后需參加全省統一的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面向農村社區醫療衛生機構培養的臨床醫學專業人員全部納入全科專業培訓。聘用合同期滿后,仍未取得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者,不再續簽聘用合同。
5.定向培養生在校期間不得轉學、轉專業,不能再參加學校組織的全日制學歷提升教育,畢業后不回戶籍所在地(上虞區)或不服從分配的,不再享受定向培養生的相關待遇,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八、其他事項
1.填報志愿時間:詳見浙江教育考試網。
2.本公告未盡事宜,由上虞區衛生健康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82116899
附件:紹興市上虞區2022年基層衛生人才定向培養招生(招聘)計劃表.docx
紹興市上虞區衛生健康局 紹興市上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2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