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陽市衡山縣委組織部系統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中共衡山縣委組織部系統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為充實組織部系統工作力量,根據工作需要,現面向全縣公開選調機關工作人員若干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
按照“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加考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選調范圍
全縣行政、事業單位的在職在編在崗工作人員。
三、選調計劃及要求
詳見《衡山縣委組織部系統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職位表》
四、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和業務素質,愛崗敬業,品行端正;
2.具備崗位所需的年齡、學歷、專業、編制和身份等要求;
3.在本縣行政事業單位工作一年以上;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參加工作時間不足三年的,以實際參加考核年限為準;試用期考核合格視為稱職等次;
5.身體健康,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過黨紀政務處分的;
3.在試用期內或服務期未滿的;
4.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選調程序
1.發布簡章。在衡山黨建網、衡山縣政府門戶網、衡山微組工等媒介發布考試簡章。公示期不少于7天。
2.組織報名。采取單位推薦和個人自薦的方式。報考人員須提供身份證、畢業證、干部任免審批表(專審表)復印件,《衡山縣委組織部系統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2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張。屬公務員的,提供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1份(加蓋組織部公章),屬事業編制人員的提供衡山縣機關事業人員編制審批表復印件1份(由縣委編辦審核并加蓋公章)。
3.資格審查。由縣委組織部進行初審,確定參加考試人員名單。
4.筆試。最低開考比例為1:3,如未達到開考比例,則相應取消或核減計劃并予以公告。
(1)寫作能力測試,撰寫理論文章或領導講話稿,總分100分。
(2)調研能力測試,撰寫調研文章,總分100分。
5.面試。根據筆試成績排名,按照1:2的比例,分報考職位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對象。重點考察形象氣質、語言表達、邏輯思維、綜合分析和解決問題等能力,總分100分。同一崗位實際參加面試人數與選調計劃數比例低于1:2時,報考人員面試成績必須達到同一套面試題本面試的所有人員的平均分,否則,取消該崗位的選調計劃。
6.體檢。按照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的比例,折算綜合成績,按1:1的比例分職位確定體檢對象;如出現綜合成績相同的情況,以筆試成績高者排前。體檢在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定的體檢機構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體檢后,由體檢醫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結論。如有體檢不合格者,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遞補體檢對象。
7.考察。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重點了解考察對象報名資格條件、“三齡兩歷一身份”、編制性質等情況,以及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表現。如有考察不合格者,按規定遞補考察對象。
8.公示??疾旖Y束后,匯總有關情況,提出選調初步人選,經縣委組織部部務會研究同意后公示5天。
9.錄用。公示期滿且無異議后,按程序報縣委編委會議研究決定,再辦理調動手續。
報名時間:2022年4月25日—2022年4月27日;報名地點:縣委1棟5樓組織部507辦公室;聯系人:婁思敏;聯系電話:0734-5812058。
筆試、面試等時間另行通知。本通知未盡事宜,由縣委組織部和相關選調單位負責解釋。
中共衡山縣委組織部
2022年4月15日
衡山縣委組織部系統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職位表
單位名稱 |
選調職位 |
名額 |
年齡要求 |
最低學 歷要求 |
專業要求 |
筆試試卷類型 |
面試方式 |
其他要求 |
組織部 |
文字綜合 |
1 |
32周歲以下(1990年4月1日以后出生),副科或四級主任科員以上可放寬至35周歲(1987年4月1日以后出生) |
本科 |
不限 |
寫作能力測試 |
結構化面試 |
具備公務員身份,有一定的文字功底 |
組織部(黨代表聯絡事務中心) |
文字綜合 |
3 |
全額事業編制(不含工勤人員),有一定的文字功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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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干部服務中心 |
文字綜合 |
1 |
40周歲以下(1982年4月1日以后出生) |
本科 |
不限 |
寫作能力測試 |
結構化面試 |
全額事業編制(不含工勤人員),有一定的文字功底 |
注:專業要求以《2022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為準;年齡按檔案專審要求核定為準。
衡山縣委組織部系統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
報考單位及職位: 報名序號:
姓 名 |
性 別 |
出 生 年 月 |
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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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籍 貫 |
出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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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工 作年月 |
政治 面貌 |
進入機關事業單位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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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 歷 學 位 |
全日制 教 育 |
畢業院校系及專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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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職 教 育 |
畢業院校系及專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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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單位及職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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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
身份證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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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技術職稱 |
從業資格及特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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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簡 歷 |
獎懲 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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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年度 考核情況 |
2019年 |
2020年 |
202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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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主要成員及社會關系 |
稱謂 |
姓 名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工作單位及職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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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推薦意見 |
(蓋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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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審查初審意見 |
(蓋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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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審查復審意見 |
(蓋章) 年 月 日 |
注:1、“工作簡歷”包含工作經歷與主要成績兩項內容;2、“報名序號”由縣委組織部填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