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永康市醫療保障局招聘大病保險經辦和第三方監管中心工作人員公告
永康市醫療保障局公開招聘大病保險經辦和第三方監管中心工作人員的公告
根據金華市大病保險第二輪承辦工作安排,永康市醫療保障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部分大病保險經辦和第三方監管中心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計劃
招聘大病保險經辦工作人員4名,醫保基金第三方監管中心工作人員4名。
二、報名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相應的職責義務;
2、身體健康,年齡要求為35周歲以下(198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急需專業或特別優秀者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
3、大病保險經辦人員,要求大專以上學歷;醫保基金第三方監管中心工作人員,要求本科以上學歷,工作三年以上,漢語言、文秘、醫學、藥學、計算機、法律、財務等專業,有醫療衛生從業經歷者優先。
三、工資福利待遇
依法繳納“五險一金”,提供年休假、工會療養、生日慰問,享受雙休、法定節假日等職工福利待遇。
1.大病保險經辦工作人員,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后待遇合計6萬-7萬。
2.醫保基金第三方監管中心工作人員,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后待遇合計不少于10萬。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采用現場報名方式;
2.報名時間地點:2021年12月6日—12月10日,永康市金都路399號三樓醫療保障局辦公室(一);
3.報名時需帶材料:永康市醫療保障局大病保險經辦和第三方監管中心工作人員招聘報名表(見附件)、近期免冠1寸彩照一張、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信網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一份。
4.報名聯系電話:0579-89298210。
(二)考試
考試采用面試方式,主要測試聘者思想水平、個性特征、崗位適應程度等,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體檢
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2比例確定體檢人員。
(四)考察、公示
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并在永康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永康市醫療保障局政務動態專欄(http://www.yk.gov.cn/col/col1229163970/index.html?key)公示5天。
(五)錄用
公示期滿后報金華市醫療保障局審批,審批同意后與金華市金盾人力資源開發有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以勞務派遣形式派遣到永康市醫療保障局工作。
永康市醫療保障局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