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安徽馬鞍山當涂縣城區初中、小學選調教師55人公告
2021年當涂縣城區初中、小學公開選調教師公告
經縣委、縣政府研究,同意城區部分初中、小學面向全縣農村初中、小學公開選調在編在崗教師,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
(一)堅持面向全縣、公開選調。
(二)堅持考試考察、擇優聘用。
(三)堅持統一組織、分工負責。
二、選調崗位計劃
姑溪初中選調教師11名,實驗學校、青蓮小學、團結街小學共選調教師44名,詳見《選調崗位計劃表》(附件1)。
三、選調范圍對象
全縣農村初中、小學在編在崗教師(不含年陡鎮)。
四、選調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憲法和法律,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良好的教師職業道德。
2.熱愛教育事業,熱愛學生,具有先進的教育理念、創新精神和一定的綜合實踐能力,工作責任心強。身體健康,能勝任教學一線工作。
(二)資格條件
1.學歷和教師資格:初中教師具備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和相應學科的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小學教師具備國家承認的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和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音樂、體育、美術、英語等學科須持有相應教師資格證)。注:學科以教師資格證注明的學科為準,未注明學科的以教師資格注冊系統中注明的學科為準。
2.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76年11月27日及以后出生)。
3.在我縣服務期滿3學年(任教年限計算到2021年8月31日,即2018年8月31日前在我縣農村中小學任教,不含臨時代課的從教年限)。
4.近三學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含2018年新錄用教師當年考核不定等次)。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選調條件要求的人員;
(二)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三)經政府教育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教師;
(四)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
(五)根據《2021年當涂縣義務教育學校師資調整優化實施方案》(當教〔2021〕48號)和《關于公布2021年全縣義務教育超編學校向第一學區缺編學校分流交流教師名單的通知》(當教秘〔2021〕109號),已分流、交流到城區學校任教的教師。
六、選調程序
(一)信息發布
本次選調公告通過當涂縣人民政府網站公示公告欄(http://www.dangtu.gov.cn/)公開發布。
(二)報名
1.報名方式:實行現場報名、資格審查。
2.報名時間:2021年11月27日至11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逾期不予補報。
報考人員報名前應通過“皖事通”APP實名申領“安康碼”,認真閱讀《考試期間疫情防控須知》(附件3),現場簽訂《考生疫情防控承諾書》(附件4)。
3.報名地點:當涂經貿學校電大樓1樓大廳(當涂縣姑孰鎮太白東路1號)。
4.報名時須提交的材料:
⑴《2021年當涂縣城區初中、小學選調教師報考資格審查表》;
⑵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3張;
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⑷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⑸教師資格證的原件及復印件1份;
⑹學校出具近三學年度考核情況證明。
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報名和參加考試不得兼報。除報名表和照片外,其余復印件均按以上順序裝訂。
5.資格審查辦法:
(1)現場報名時,由縣教育局組織對報名人員一并進行現場資格審查,逾期不予審查。
(2)資格審查貫穿于選調全過程,報名過程中提供虛假信息人員,一經查實,隨時取消選調資格。資格審查合格者,方可憑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在規定時間參加專業測評(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通過資格審查的,不得改報其他崗位。
6.為保證選調人員質量,確認報考人數與崗位選調計劃數的比例達不到2∶1的,取消或核減相應崗位選調計劃數。
7.收費標準:根據省物價局、財政廳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定,通過資格審查人員,每科繳納45元筆試費;進入面試人員,每人繳納80元面試費。
(三)專業測評
專業測評包括筆試、面試兩個環節,由縣教育局組織實施。
1.筆試
(1)筆試滿分100分。根據不同學科進行筆試,內容為本學科的綜合性專業知識。
(2)筆試完成后,以筆試成績高低排序,每個選調崗位按1∶1.2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保留到個位,小數點后見數進一)。如果按比例入圍的最后1個名額出現兩名以上應聘人員筆試分數相同的,一并進入面試環節。為確保選調人員素質,設定筆試最低分數線為70分,未達到最低分數線的,取消進入下一個環節資格。
(3)按照疫情防控有關要求,不適宜參加筆試的教師,不予參加筆試。
2.面試
面試采取無生上課(含撰寫教學設計,下同)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教師的教育教學水平和綜合素質能力、儀表舉止等。
(1)教學設計要求根據提供的課題(教材)在1小時內完成(課題選題范圍為我縣現行教材內容)。
(2)無生上課要求根據課題和教學設計在20分鐘內完成。
(3)面試滿分為100分,為確保選調人員素質,設定面試最低分數線為70分,未達到最低分數線的,取消進入下一個環節資格。
(4)按照疫情防控有關要求,不適宜參加面試的教師,不予參加面試。
3.最終總成績:最終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上述筆試、面試和最終總成績均以百分制計算,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四)考察
1.根據選調崗位計劃數和報名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額確定考察對象(如總成績相同,按面試成績得分高者確定)。
2.考察工作由縣教育局負責組織實施。考察內容為擬選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并對其報名資格進行復審。若考察對象有違背師德師風和違規違紀行為受到處理的,實行一票否決,取消考察資格。
(五)遞補
因下列情況導致選調崗位出現空缺的,按考試最終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如總成績相同,按面試成績得分高者確定),一次性等額遞補: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公示結果影響選調的;
3.自愿放棄的。
(六)崗位選擇
根據公布的具體學校崗位數,按最終總成績,分學科從高分到低分選擇學校(如總成績相同,按面試成績得分高者確定)。
(七)公示與聘用
考察合格的擬選調人員名單,在當涂縣人民政府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擬選調人員名單公示結束,不再遞補。
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選調的,于2022年9月按規定辦理調動等相關手續。調動后職稱聘用按照調入學校的崗位設置方案,在崗位有空缺的條件下,按崗位條件進行聘用。
(八)其他事項
經公示確定的擬選調人員,在2022年9月辦理調動等相關手續前,應完成原學校安排的教育教學任務。若出現本公告第五條任一條款,取消其選調資格。
七、組織
本次選調工作由縣教育局組織實施,縣人社局和縣委編辦全程參與。
八、紀律與監督
選調工作自覺接受紀檢監察機關、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對在選調工作中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者,依據《事業單位公開選調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等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咨詢電話:0555—6748031 (縣教育局人事股)
監督電話:0555—6748028 (縣教育局監審股)
0555—6740077(縣紀委監委駐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紀檢監察組)
注:上述咨詢和監督舉報電話于正常辦公時間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1:2021年當涂縣城區初中、小學教師選調崗位計劃表.xlsx
附件2:2021年當涂縣城區初中、小學選調教師報考資格審查表.doc
當涂縣教育局 當涂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中共當涂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