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浙江溫州甌海區第二次面向全國引進教育人才11人公告
甌海區關于2021年第二次面向全國引進教育人才的公告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區委區政府“教育立區”發展戰略,吸引更多教育英才投身甌海教育事業發展,根據《甌海區教育人才引進和培育實施辦法(修訂)》(甌委辦發〔2021〕22號)文件精神,結合甌海教育實際,決定2021年第二次面向全國全職引進教育人才1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引進崗位
崗位與數量 |
學校(單位) |
中小學管理崗位(校級領導)1名 |
溫州高鐵新城實驗學校 |
幼兒園管理崗位(園級領導)1名 |
甌海區第一幼兒園 |
初中語文、數學、科學各2名,英語1名 |
溫州大學附屬學校 (溫州榕園學校) |
小學語文(教研方向)、小學數學(教研方向)各1名 |
二、招引對象、條件及待遇
1. 對象與條件
①全國公辦學校在編在崗教師,第一、二、三、四類教育人才;
②全國民辦學校在崗教師,第一、二類教育人才(高層次緊缺專業人才);
③溫州市民辦學校中2011年10月20日之后經同級教育、人力社保部門同意流動或備案的原公辦學校在編在崗教師,第一、二、三、四類教育人才。
2. 待遇:第一、二類教育人才引進一年后,經考核合格的,由引進人才自行選擇,享受安家補助與專項獎勵經費或享受每平方5800元綜合成本價購買140㎡、120㎡人才房;第三類教育人才引進兩年后,經考核合格的,由區教育局確定,享受安家補助與專項獎勵經費或享受每平方5800元綜合成本價購買90㎡人才房。
具體見甌委辦發〔2021〕22號文件(附件1)。
三、報名辦法
報名時間為2021年11月1日—11月19日,有意向者打包發送《甌海區引進高層次教育人才報名表》(附件2)和報名材料(附件3)電子稿至ohjyrcyj@163.com郵箱。
四、考核方式
管理崗位采用面談方式;初中學科崗位采用筆試(20%)+試課(50%)+面談(30%)方式;小學學科崗位采用面談(30%)+試課(70%)方式。考核時間為2021年12月12日,地點為甌海區外國語學校(甌海區新橋街道上河鄉路800號)。
五、確定擬引人員
根據崗位需求計劃和考核成績,同一學科(崗位)從高分到低分擇優引進。如有放棄,按序擇優遞補。
六、引進程序
1. 組織對擬引進人員體檢、考察、公示;
2. 報區教育人才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3. 按有關規定辦理相應人事關系接轉及聘用等手續。其中,引進的公辦學校在編在崗教育人才人事關系調轉確有難度的,經區教育人才領導小組同意辭職后,由區教育局、區人社局負責重新建立人事關系。
七、其他
1. 報名者應對自己所填報和提供的資料真實性負責。對偽造、涂改證件,或以其它不正當手段獲取報名資格,或在考核過程中作弊等違反招引紀律的,將取消資格。對已引進人員,一經查實,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2.聯系電話:0577—88597810。
本公告由溫州市甌海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溫州市甌海區教育局
2021年10月22日
附件1.甌委辦發〔2021〕22號關于印發《甌海區教育人才引進和培育實施辦法(修訂)》的通知.pdf
附件4.溫甌人社〔2019〕45號 關于甌海區事業單位選聘高層次緊缺人才工作的實施意見(試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