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南省衡陽市暑期城區學校教師選調方案
2021年湖南省衡陽市暑期城區學校教師選調方案
為促進我市教育健康、均衡發展,有效化解城區學校大班額,確保教師有序流動,根據常教字[2012]35號文件精神,結合全市教育和城區學校教師需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選調原則
2021年暑期城區教師選調堅持下列原則:
1、公平、公正、公開原則;
2、工作需要與編制合理配置、考試和考察相結合原則;
3、專業對口原則;
4、教師資格對等的原則;
5、向長期在農村學校工作的教師適當傾斜原則。
二、選調計劃
本次選調崗位計劃為78名。高中教師8名,初中教師11名,小學教師59名。(詳見附件1)
三、選調條件
參加此次教師選調的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本市在編教師(含2018年及以前招聘已入編的我市特崗教師)。
2、滿農村學校工作服務年限。①本市公開招聘的教師須在農村學校工作滿3年,以及滿足當年公開招聘教師簡章中規定的最低服務年限;②特崗教師滿3年;③公費師范生合同期滿;④參加高中學校緊缺學科選調的教師(只限數學、物理、歷史、地理等學科)可適當放寬,必須在農村學校工作滿一年。
3、學歷與教師資格證條件。選調教師必須具有《教師法》規定的相應學歷層次和教師資格證,原則上按入口渠道、現任教學段、教師資格證層次以及專業對口原則報考填報志愿。即有幼兒園教師資格證的報考幼師,近五年內,入口渠道為招聘的幼師,如果進入后取得其他層次的教師資格證也只能報考城區幼兒園教師;有小學教師資格證的報考小學教師,有初中資格證的報考初中教師;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持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且在初中教學崗位任教教師不能參加城區小學教師選調,只能參加城區初、高中教師選調。
4、近三年年度考核結論為合格及以上。正在接受司法調查、紀律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不得參加此次選調。
5、根據中共衡陽市紀律檢查委員會、監察委員會、教育局、人社局、編辦、財政局六家聯合下文的衡教發[2019]13號文件精神“鄉村學校教師評定為特級教師和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應服務滿5年后方可流動調配”。因此在現單位評了高級職稱和特級教師的教師,須再在現單位服務滿5年后,方可參加選調考試。
6、具有相關學校自主制訂且經教育局批準的選調方案中規定的其他條件。
四、選調步驟、方式
階段 | 時間 | 任務 | 方式 |
第一階段 | 8月5日-10日 | 常寧三中 | 學校自主組織筆試和試教,市紀委監委駐教育局紀檢組全程參與監督 |
第二階段 | 8月10日-15日 | 常寧七中、常寧八中、城區小學 | 教育局 |
組織筆試 |
1、簽署意見。參加此次選調的教師,必須經所在學校和所屬中心學校簽署“同意參考”或“同意調出”意見,并加蓋公章,方可參加考試(模板見附件2)。各學校、中心學校一定要根據本校的工作實際嚴格審批把關。五、選調手續辦理程序
2、報名。憑原單位意見、本人身份證、教師資格證、學歷證及其他相關證件到組考單位報名。
3、資格審查。市紀委、市監委駐教育局紀檢監察組及教育局人事股、教師工作股組成資格審查小組對報名對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合格者方可錄用。
4、考試。教育局組織的公辦初中、公辦小學公開選調只考筆試,按計劃和崗位志愿從高分到低分錄用。市直高中學校報送選考方案,經局黨委審核通過以后再組織考試。
5、公示。組考單位將考試成績在規定時間公示。
6、發放調令。8月24日受聘者到原單位領調令,憑工作介紹信到新單位上崗。
注:①經選調到新單位的教師,按照崗位設置如新工作單位無相應崗位職數,則不能保留其在原單位聘用的崗位工資待遇,只能聘用在新工作單位有空缺職數的崗位,并只能按聘用的新崗位兌現其工資待遇;②凡被評為高級職稱和特級教師的鄉村教師,要在新的職級崗位上工作5年期滿后(時間計算到2021年12月31日止)方可調動,否則編辦、人社不予辦理編制劃轉手續和職級競聘手續。
六、工作措施
1、要切實加強選調工作的領導。局成立選調教師工作領導小組,局黨委書記王元成任組長,市紀委、市監委駐教育局紀檢監察組組長李國寶、副局長伍志方任副組長,市紀委、市監委駐教育局紀檢監察組全體領導、局人事股、教師工作股、辦公室、法規股、民教股等股室負責人為成員,全面加強對選調工作領導和監督力度。
2、嚴格遵守選調計劃、程序和方式,任何單位不得突破計劃,不能違背選調程序。各校制定選調方案須報教育局審批。
3、選調工作實行陽光行動,全程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對違反選調工作紀律的人和事,要按相關條款嚴肅追究責任。
常寧市教育局
二O二一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