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北丹江口市基層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招聘88人公告
丹江口市2021年基層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專項公開招聘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事部令第35號)、《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見》(鄂人社發〔2016〕23號)、《省衛生健康委、省委編辦、省人社廳關于印發<2021年全省基層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專項公開招聘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鄂衛通〔2021〕34號)、《湖北省基層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專項公開招聘公告》等文件精神,現將丹江口市2021年基層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專項公開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和崗位
丹江口市基層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專項公開招聘,主要針對丹江口市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醫療衛生專業技術崗位,計劃招聘88名(臨床醫生24名、中醫醫師15名、藥師5名、護士39名、檢驗技師5名),具體招聘崗位詳見湖北省人事考試網公布的丹江口市基層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專項公開招聘崗位表(見附件)。
二、招聘對象和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面向丹江口市域內鎮(街道辦事處、管理區、管理處)衛生院或村衛生室從事醫療衛生專業技術工作滿2年及以上并且符合報考條件和崗位要求的在崗不在編人員和鄉村醫生。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符合報考的年齡和有關時限要求。畢業證書、執業資格證書、專業技術職稱證書、在崗不在編人員身份、鄉村醫生身份認定時間均截止到2021年7月31日。在崗不在編人員和鄉村醫生報考的年齡要求45周歲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應聘人員除符合上述1-3的條件外,還應當滿足所報崗位明確的相關條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能報考:
(1)現役軍人。
(2)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和受到黨紀、政務處分,正在處分(罰)期間的人員。
(4)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5)按照有關規定應當執行回避制度的人員。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報考崗位學歷要求
本次公開招聘學歷標明“專科及以上學歷”,指具有專科學歷及以上學歷的人員。
三、報名方式及相關要求
(一)報名方式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的報名、初審、繳費和打印準考證均按照《湖北省基層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專項公開招聘公告》的要求,通過湖北省人事考試網進行(http://www.hbsrsksy.cn)。
(二)時間安排
1.報名時間:2021年8月3日9:00至8月9日17:00。
2.資格審查時間:2021年8月3日9:00至8月10日17:00,丹江口市衛生健康局組織進行網上資格審查,考生可適時查詢審查結果。報考人員所報崗位未通過審查的,可以在報名時間內重新選報其它崗位。
3.報名確認及繳費時間:2021年8月11日9:00至8月13日24:00,資格審查通過的報考人員網上繳費確認。未按期繳費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
(三)報名要求
1.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招聘公告,填寫有關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完整、有效,并對填報和提供的信息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如考生報名資格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或填寫信息錯誤,由此產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2.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所需資料按照湖北省人事考試網報名要求上傳。
3.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考生與公告招聘條件要求不符的,即取消其相應資格。
報名完成后報考人員請打印報考信息表等相關資料(建議至少打印2份),并妥善保存以備資格復審使用。
四、考試和資格復審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筆試、面試的方式進行。
(一)筆試
本次公開招聘筆試不設開考比例。筆試科目為:綜合應用能力、醫療衛生專業基礎,每科考試時長為90分鐘(08:30-10:00綜合應用能力,10:30-12:00醫療衛生專業基礎)。筆試時間初定于2021年9月進行。
筆試具體時間、地點及準考證下載事宜,請考生登錄湖北省人事考試網查看有關公告。
本次公開招聘筆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二)面試和資格復審
面試主要測試考生與崗位相適應的專業知識、專業技能和實踐能力等。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總成績為100分。
面試前,依照考生報考崗位,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按照崗位數1:3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員。根據基層醫療衛生工作需要,對達不到1:3比例的急需緊缺崗位人員,經市專項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批準,面試人員入圍比例可放寬到1:2。對參加面試人數與招聘崗位計劃數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崗位,實行最低合格分數線控制,并在面試公告中予以明確。達不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不能進入體檢、考察階段。
面試初步人選參加資格審查時,需提供崗位條件相關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參加面試資格復審。具體材料為:筆試準考證、二代身份證、學歷證書、執業資格證書、專業技術職稱證書、由所在衛生院據實出具的在崗不在編人員身份證明(鄉村醫生需所在村和鄉鎮衛生院共同出具鄉村醫生證明)。
面試資格審查合格者,由市衛生健康局發放《丹江口市基層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專項公開招聘面試通知書》,確認為面試正式人選。
未按照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應聘人員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因取消面試資格或考生自愿放棄出現的面試人選缺額,可以按該崗位考生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面試公告至少在面試開考前5天發布,面試公告發布后,入圍考生棄權的不再遞補。
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公告。
(三)考試成績計算
1.成績權重。筆試、面試成績折合成百分制成績后,分別按40%和60%的權重計入總成績,計算考生成績時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2.計分方法。《綜合應用能力》、《醫療衛生專業基礎》卷面滿分均為150分,共計300分;面試滿分為100分。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其計算公式為:筆試總成績=(《綜合應用能力》+《醫療衛生專業基礎》)÷3×4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其計算公式為:面試總成績=面試成績×60%;考生總成績=筆試總成績+面試總成績。
考生總成績相同時,以面試成績高者優先,如遇筆試成績、面試成績都相同,以考生筆試成績中《醫療衛生專業基礎知識》成績高者優先。
五、體檢、考察
根據公開招聘崗位計劃數,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考察人選。
(一)體檢
1.體檢參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組織實施。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負擔。
2.受檢人對體檢結果提出異議的,經市衛生健康局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可以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申請復檢的,由申請方負擔復檢費用。
3.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完成全部體檢項目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對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醫囑暫緩相關體檢項目,待妊娠期結束后補做有關體檢項目,體檢結論合格,再行辦理聘用手續。
4.因考生放棄體檢資格或體檢不合格不予聘用的,可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考生進行體檢。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市衛生健康局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考察工作根據實際情況采取實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的方式進行。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人崗相適的用人標準,重點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存在回避等方面的情況。考察中,若發現有影響聘用并查證屬實情形的,取消聘用資格。
3.因考生放棄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可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考生進行考察。
六、公示
考生經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合格后,確定擬招聘人選,通過丹江口水都網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確定為擬聘用人員。
七、審批聘用
(一)選崗
分類別公布鎮(街道辦事處、管理區、管理處)衛生院招聘具體崗位設置情況,組織擬聘用人員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選崗的工作規則進行選崗。總合成績并列的,面試成績高者優先選崗,筆試和面試成績均相同的,以考生筆試成績中《醫療衛生專業基礎》成績高者優先。
(二)聘用
崗位確定后,由用人單位按照國家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的有關規定辦理編制及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制合同。
被聘人員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內無正當理由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根據崗位需要,經研究同意后可遞補聘用人選 。
八、防疫要求
考生要自覺服從招聘單位防疫工作安排,做好衛生防疫工作。參加面試、體檢等招聘活動的,要出具健康碼及相關必要證明。不服從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應聘資格;故意隱瞞病情和相關接觸史的,依法追究責任。
根據疫情防控要求,面試、體檢等招聘活動如有變化的,另行通知。
九、違紀違規處理
對考生在考試中違紀違規行為的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十、其他事項
1.招聘結束出現剩余崗位的,由市衛生健康部門商同市人社部門后,根據需要視情面向參加報考未聘用人員,開展補充招聘。
2.本次招聘由省統一組織筆試,各地組織面試,請考生根據招聘工作進展,及時關注湖北省人事考試網和“丹江口水都網”相關公告和通知,并保持通訊暢通。
3.本方案由丹江口市衛生健康局和丹江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719-5228130(衛健局)、0719-5235629(人社局)
丹江口市衛生健康局
丹江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