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浙江麗水蓮都區定向培養基層農技人員招生(招聘)公告
蓮都區2021年定向培養基層農技人員招生(招聘)公告
根據浙江省農業農村廳、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開展2021年定向培養基層農技人員工作的通知》(浙農科發〔2021〕12號)文件精神,2021年蓮都區定向培養基層農技人員1名。現將有關招生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生方式
定向培養基層農技人員工作實行與鄉鎮農技推廣機構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并軌進行。按照“先填志愿,后簽協議”的原則,定向招生(招聘)蓮都區戶籍考生。
二、招生對象
2021年報考普通高校,具有蓮都區戶籍,立志為基層農業農村事業服務,并與蓮都區農業農村局、蓮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簽訂定向就業協議的考生。
三、招生院校
浙江農林大學,院校代碼:0211(定向培養基層農技人員招生)。
四、招生專業及數量
共招生定向培養本科生1名,專業為農學專業,在高校招生普通類提前錄取。
五、招生(招聘)程序
1.填報志愿:高考成績在一段線上的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關規定一并填報志愿。考生只能選擇在第一院校志愿填報,否則志愿無效。專業志愿填報需符合招生院校定向招生專業的選考科目要求,如遇專業服從調劑也要符合選考科目要求。
2.組織體檢:區農業農村局根據院校提供的名單組織考生體檢,對體檢合格的考生(首次體檢不合格的考生可以在2天內提出復檢申請,到指定的上一級醫院進行復檢),按高考錄取辦法,根據招生計劃數確定定向培養考生,并在蓮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3天。公示無異議的,蓮都區農業農村局和蓮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招生計劃的1:1比例與合格考生簽訂定向培養就業協議,并將已簽訂協議的考生名單報招生院校。(為保證體檢、錄取工作順利開展,請考生在志愿填報后1周內盡量不要外出,并保持24小時手機暢通。)
3.簽訂協議:公示無異議并征得蓮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按招生計劃的1:1比例由蓮都區農業農村局與合格考生簽訂定向培養就業協議,并將簽訂協議考生名單報招生院校。如因考生放棄、戶籍不符、體檢不合格等造成計劃缺額的,按缺額計劃1:1比例補提供考生名單并執行相應程序直至計劃滿額或確無合格生源。在簽訂定向培養就業協議時,須出示身份證、戶口簿等證件資料原件,并提交上述證件資料復印件2份。由蓮都區農業農村局將已簽訂協議考生名單匯總后報招生院校。
4.學校錄取:招生院校在錄取工作開始前,將蓮都區報送的已簽訂協議考生名單報省教育考試院。省教育考試院按名單投檔,由招生院校按有關規定錄取。未列入蓮都區合格考生名單或者簽訂協議前未經公示的考生不得錄取。
5.備案:最終錄取的定向培養生名單,由浙江農林大學抄送蓮都區農業農村局、蓮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六、定向招生專業選考科目范圍
七、學習費用
經學校正式錄取并已簽訂定向就業協議的農學專業的學生,按省教育廳、省財政廳關于就讀省內本科院校農學類專業和高職(高專)農業種養技術專業的本省戶籍學生有關政策免交學費,所需經費由省財政負擔。定向培養生可享受與在校學生同等的獎、助、貸學金政策。
八、就業與待遇
2021年入學的定向委培生按期畢業后,經體檢考察合格后,按定向就業協議回到蓮都區鄉鎮農技推廣機構工作。具體工作單位由蓮都區農業農村局、蓮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確定,由鄉鎮農技推廣機構與定向培養生簽訂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合同,納入事業編制管理,合同期限為5年。合同期滿,要嚴格實施聘期考核。聘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續簽聘用合同。定向培養生在鄉鎮從事農技推廣工作的期限不得少于5年。
從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考生可咨詢蓮都區農業農村局(電話:0578-2056689);也可咨詢浙江農林大學招生辦(電話:0571-63730908、傳真63737417)。
麗水市蓮都區農業農村局
麗水市蓮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