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醴陵市公開選調市外在編在崗教師公告
為拓寬事業單位選人用人渠道,優化教師隊伍結構,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第652號令)、《關于進一步規范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流動調配工作的意見》(株組﹝2016﹞96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中小學編制崗位空缺和工作實際,經研究,決定面向醴陵市外選調在編在崗教師40名,特公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選人用人標準,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選調全過程公開,接受社會各界及紀檢監察部門監督。
二、選調計劃
面向市外在編在崗教師公開選調共鄉鎮中小學教師40名,其中A類崗位20名,B類崗位20名。
三、資格條件
選調人員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教師職業道德;
2.身體健康,具備承擔教育教學工作所必須的專業知識和基本能力;
3.醴陵市外在編在崗工作3年及以上教師(計算時間截止2021年9月1日);
4.年齡在45歲以下(即197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高層次教師可適當放寬(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副高級及以上職稱、地市級及以上骨干教師或學科帶頭人或名師);
5.A類崗位(鄉鎮中小學):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或中級及以上職稱,具有相應專業教師資格證;
6.B類崗位(鄉鎮中小學):①具有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具有相應專業教師資格證;②面向醴陵籍,一是指考生本人或配偶或父母為醴陵戶籍,或考生本人在大學入學、參軍入伍前是醴陵戶籍;二是指醴陵市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的配偶及子女;
7.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二)不得報名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違規進入機關事業單位,違規取得相應身份未作出處理的;
5.在試用期內,或未滿最低服務年限且未征得主管部門同意的;
6.近三年考核未達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信息發布
選調公告通過“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醴陵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醴陵教育信息網”向社會公開發布,公告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其他各環節有關信息請考生關注“醴陵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和“醴陵教育信息網”。
五、選調程序
(一)報名符合選調條件的對象須在2021年5月31日前將《醴陵市2021年公開選調市外在編在崗教師報名表》(在醴陵教育信息網下載并打印)、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學歷證、教師資格證、普通話證、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證等)提交醴陵市教育局人事股(醴陵市左權路156號202室)。
(二)資格審查市教育局對報名人員資格進行初審,確定參加考試人員名單。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選調公告和崗位條件表,誠信報考,選擇符合條件的崗位,并對自己的選擇負責。填寫的信息必須完整、合法、真實、準確。資格審查貫穿公開選調全過程,報名人員未按規定提交材料或不符合選調條件者,一經核實,在任何環節均可取消考試和選調資格,造成嚴重后果的,將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三)考試
1.開考比例及合格分數線本次選調不設開考比例。設置筆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試教合格分數線為70分,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不進入下一環節。B類崗位依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按照該崗位選調計劃數與報名人數不超過1:2的比例確定入圍試教人選。
2.考試A類崗位考試以試教方式進行,B類崗位考試以筆試+試教的方式進行。筆試主要考察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法律法規、教師職業道德等。試教內容在備考課題中現場抽取1個課題;備課時間為30分鐘,試教時間為10分鐘,主要測試應聘者的語言表達能力、領會教材的能力、組織課堂教學的能力、綜合分析的能力等。試教成績滿分為100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及一個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作為該應聘人員的試教成績。
3.考試時間和地點 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請考生保持手機暢通。
4.成績合成A類崗位:試教成績即為最終綜合成績。B類崗位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試教成績50%。
(四)考察
各選調崗位按照選調計劃數1:1的比例,依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考察對象。由醴陵市教育局會同有關部門對入圍人員的資格條件、“三齡兩歷一身份”(年齡、工齡、黨齡,學歷、工作經歷,在編在職公辦教師身份)、編制性質等情況進行審查,對德、能、勤、績、廉情況進行全面考核??忌鷳e極配合考察組的工作,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本人檔案、畢業證、教師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在編證明和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等所需相關材料原件。有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動放棄的),按同一崗位試教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一次。
(五)公示
考察合格人員即為擬選調人員。擬選調人員名單在“醴陵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 、“醴陵教育信息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和舉報,對有實名舉報且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調查查實,經人社部門審定,存在不符合招聘報考條件的,取消其聘用資格,該崗位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
(六)辦理相關人事調動手續
1.經公示無異議后的選調教師按相關程序辦理相關人事調動手續。
2.選調教師調出原單位的手續由本人負責,在2021年8月20日前未能辦理相關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
3.所有選調教師需與醴陵市教育局簽訂《聘用協議》,在醴陵市最低服務期限為5年。
六、選調人員管理、工作待遇及安排
(一)編制管理:選調教師為醴陵市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編制。
(二)工作安排:選調教師安排到與原任學校同層次農村學校任教,碩士研究生、副高以上職稱和縣級及以上骨干教師(學科帶頭人、名師)可安排到醴陵市城區學校任教。
(三)崗位等級:選調教師的崗位聘用等級,根據選調單位崗位空缺情況和崗位競聘方案確定,依據有關程序報人社部門審核批準。
七、組織實施和監督
選調工作由醴陵市教育局組織實施,有關部門配合,醴陵市紀委駐教育局紀檢組全程監督。同時,為保證本次選調工作順利進行,維護選調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
報名咨詢電話:0731-23284471(醴陵市教育局)
監督舉報電話:0731-23289948(醴陵市紀委駐教育局紀檢組)
八、本公告未盡事宜請咨詢
醴陵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731-23240958
醴陵市教育局:0731-23284471
醴陵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醴陵市教育局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