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公證處招聘公告
十堰市公證處是經市委編制部門核定、隸屬十堰市司法局管理的副縣級公益二類事業單位。根據業務發展需要,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相關崗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依法、公開、公平、公正、擇優
二、招聘崗位
公證員助理2名
三、崗位性質
用工形式:勞務派遣
四、招聘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模范遵守法律法規和道德規范;
2.具有全日制法學本科及以上學歷,通過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并取得資格證書(含C證);
3.男女不限,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8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4.道德品行良好,無違法犯罪記錄和不良信用記錄;
5.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工作上服從安排;
6.不得從事兼職工作;
7.同等條件下,中國共產黨黨員優先。
五、招聘程序
人員招聘按照報名、面試、考察和政審環節進行。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請在規定時間內將個人簡歷(含免冠照片)
及相關證件影印件(身份證和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投遞至指定郵箱(100912417@qq.com),標為十堰市公證處應聘資料。
2.報名時間:2021年5月1日至5月31日。
3.咨詢電話:0719-8670705;19907288287;15671219628。
4.報名時間截止后,十堰市公證處將對報名資料統一進
行審查,符合條件者將在報名時間截止之后5至10個工作日內單獨通知面試時間;不符合條件者不再另行通知。存有疑問者,可撥打以上聯系電話咨詢。
(二)面試及體檢
1.面試由十堰市公證處組織實施,采取談話方式綜合評判,確定考察和政審對象。
2.入圍者需提供三甲醫院出具的近一年內的體檢報告。
(三)考察及政審
對體檢合格的考察對象,由十堰市公證處組織專班對其進行考察和政治審查,符合條件者予以錄用。
(四)聘用
報名人員一經錄用后,試用期為一個月;試用期滿合格者簽訂勞務派遣合同,最低服務期限五年。
六、錄用后的工作待遇
1.工資待遇:基礎工資+績效工資+獎勵工資,社會保險和養老金以及住房公積金按國家政策執行。
2.福利待遇:享受本單位工會會員基本待遇。
3.業務發展:符合任職條件的,經過培訓和考核,可按照法定任職條件向省司法廳申報公證員資格。
以上公告內容由十堰市公證處負責解釋。
十堰市公證處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