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縣生態產業和商務局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縣中層干部選拔任用、調動交流及集中開展中層干部綜合比選、競崗交流等工作的通知》(淳組通〔2019〕27號)和《淳安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交流管理辦法(試行)》(淳人社〔2018〕71號)文件精神,經會議研究,并報縣委組織部、縣人力社保局同意,決定面向全縣公開選調工作人員?,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目標職位
具體選調職位、人數及條件見附件1。
二、選調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淳安縣鄉鎮、縣屬事業單位在職在編全額事業人員(教育、衛健系統的教師和醫護人員除外),縣級機關部門、鄉鎮在職在編公務員、參公人員;
2.政治素質好,品行端正,組織紀律觀念強,吃苦耐勞、責任心強,群眾公認;
3.本次選調所涉及工作經歷、任職期等時間計算統一截止到2021年3月31日;
4.近2年內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
5.參加選調人員須經所在單位、業務主管部門同意。
(二)不予選調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參加選調:
1.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
2.在各級人事招考中被認定有作弊等嚴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行為的;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群眾公認度不高的;
5.配偶已移居國(境)外,或者沒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
6.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7.試用期未滿,或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但在原單位工作不滿1年的;
8.在現行政關系所在單位未滿1年的;
9.工作未滿規定服務年限的(2015年1月1日以后鄉鎮新錄用公務員、事業人員須在鄉鎮工作滿5年以上,選調生按現有相關政策執行);
10.報考職位存在須任職回避情形的;
11.報考人員所在單位同一年度向外交流干部已超過3名的;
12.其他原因不宜交流的。
三、選調程序
按公開報名、資格審查、組織考試、組織考察、公示任職的方法程序進行選調。
(一)公開報名
報名采用現場報名和網絡報名兩種方式進行。
1.報名截止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1年3月24日下午5:30。
2.報名方式:在本公告所規定的時間內,報名人員可選擇以下方式進行報名。
①現場報名:報名人員將報名材料原件和復印件交至淳安縣生態產業和商務局911辦公室(淳安縣千島湖鎮環湖北路651號規劃展示中心2號樓)。
②網絡報名:報名人員將報名材料電子掃描件通過黨政網發送至生態產業和商務局收發室,同時考試當天須提供報名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3.報名材料要求:①《淳安縣生態產業和商務局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②《報名人員主要社會關系登記表》(附件3),本人簽名;③提供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任職文件、近2年年度考核證明(單位蓋章),以及證明本人工作經歷、能力水平、業績閱歷等相關證明材料(如獲獎證書、資格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
(二)資格審查
由淳安縣生態產業和商務局對報名人選進行資格審查,審查未通過的,將及時告知報名人員未通過的理由,同時確定參加考試的人員名單。有效報名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3,若低于1:3的,需經縣生態產業和商務局黨委會議研究并報縣委組織部、縣人力社保局同意后方可開考。
(三)組織考試
考試采取面試的方式進行,由淳安縣生態產業和商務局統一組織開展,重點了解報名人選對報考職位應具備的能力素質、專業素養和崗位匹配度等方面。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
如報名人數較多,考試將視情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職位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不足上述比例的,按該職位實際參加筆試人數確定面試對象。按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計算考試總成績(計算公式: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若考試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名在前。
考試具體時間地點和規則另行通知。
(四)組織考察
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選調計劃1:1比例確定考察對象。考察由縣生態產業和商務局負責組織實施,主要對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進行考察,并形成書面考察報告。對考察不合格或放棄考察的,可從選調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公示任職
對經考察合格的選調對象,經會議集體研究后報縣委組織部、縣人力社保局審核同意后,按規定予以公示5個工作日。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人員,按規定程序辦理相關手續。
四、其他事項
1.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淳安縣生態產業和商務局負責解釋。
2.報名人員提供的信息必須真實、準確、詳細,如發現有弄虛作假的,將取消資格。聯系電話:64812332
淳安縣生態產業和商務局
2021年3月16日
附件1:淳安縣生態產業和商務局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職位表 | |||||||||||||||||||
序號 | 選調單位 | 選調 崗位 | 經費 形式 | 選調 人數 | 性別 | 年齡 | 崗位類別 及等級 | 學歷及專業 要求 | 其他 要求 | ||||||||||
1 | 縣生態產業和商務局 | 下屬事業單位縣高層次人才與生態產業發展服務中心,生態產業二科副科長 | 財政 補助 | 1 | 不限 | 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6年3月1日以后出生) | 管理九級或專技十一級及以下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經濟學大類、會計學、財務管理、審計學、財務會計教育專業。 | 僅限全額事業人員報考,須現任中層副職及以上。職稱須與崗位相匹配,具備中級及以上職稱報名對象,需本人書面同意降低崗位等級或轉為管理九級。 | ||||||||||
2 | 下屬事業單位縣高層次人才與生態產業發展服務中心,高層次人才服務科工作人員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專業不限。熟悉人才與產業等相關政策法規,有較強的溝通協調能力。具有組織、人才、人事、黨建、招商引資等相關工作1年及以上。 | 僅限全額事業人員報考。職稱須與崗位相匹配,具備中級及以上職稱報名對象,需本人書面同意降低崗位等級或轉為管理九級。 | |||||||||||||||
3 | 縣生態產業和商務局 | 下屬事業單位縣高層次人才與生態產業發展服務中心,財務工作人員 | 財政 補助 | 1 | 不限 | 年齡不超過40周歲(1981年3月1日以后出生) | 管理九級或專技十級及以下 | 大專及以上;財務會計類、財政金融類、財務會計教育、電算會計等 | 僅限全額事業人員報考。職稱須與崗位相匹配,具備專技十級以上職稱報名對象,需本人書面同意降低崗位等級或轉為管理九級。 | ||||||||||
4 | 下屬參公單位縣新型墻體材料發展中心,高新產業科工作人員 | 1 | 一級科員及以下 | 大專及以上;專業不限 | 職級為一級科員及以下,四級主任科員及以上需本人書面同意降低職級至一級科員;僅限公務員或參公人員報考。 | ||||||||||||||
5 | 下屬參公單位縣新型墻體材料發展中心,經濟運行科工作人員 | 1 | 一級科員及以下 | 大專及以上;專業不限 | 職級為一級科員及以下,四級主任科員及以上需本人書面同意降低職級至一級科員;僅限公務員或參公人員報考。 |
附件2:淳安縣生態產業和商務局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
姓 名 | XXX | 性 別 | 男 | 出生年月 ( 歲) | 1981.03 (40歲) | 電子版照片 導入 | |
民 族 | 漢族 | 籍 貫 | 浙江淳安 | 出 生 地 | XX鄉(鎮) | ||
入 黨 時 間 | 1998.02 | 參加工作時間 | 2000.08 | 健康狀況 | 健康 | ||
專業技 術職務 | 經濟師 (專技十級) | 專業成果或綜合榮譽 | (可另附頁) | ||||
學歷 學位 | 全日制 教 育 | 大學 XX學士 | 畢業院校 系及專業 | XX大學XX學院 XX系XX專業 | |||
在 職 教 育 | 中央黨校研究生 | 畢業院校 系及專業 | XX學校XX學院 XX系XX專業 | ||||
個人身份 | 公務員/全額事業/差額事業/自收自支事業/國企/民企 | 手機號碼 | |||||
現 任 職 務 | 淳安縣XXX單位XXX職務 | ||||||
參加選調單位 及崗位 | 淳安縣XXX單位XXX崗位 | ||||||
簡 歷 | 1986.09--1990.08 XX大學XX學院XX系XX專業學生 1990.08—1992.10 XX縣XX廠技術員 1992.10--1998.05 XX縣XX單位辦公室科員、綜合科副科長、科長 1998.05—2000.09 XX縣XX單位黨委委員、副局長(其間:1999.05— 1999.06在XX縣委黨校干部研修班學習) 2000.09—2001.09 XX縣XX局局長 (其間:2000.10—2005.01在中央黨校XX學院 XX系XX專業學習) | ||||||
獲得縣級及以上綜合榮譽情況 | 2000年1月,被淳安縣委評為XXXXXXXXX; 2012年3月,被杭州市人民政府評為XXXXXXX; 2016年12月,被浙江省林業廳評為XXXXXXXX。 | ||||||
近二年年度考核 | 2019年度考核**等次;2020年度考核**等次。 | ||||||
個人報名 | 報名理由(專業背景或工作經歷): 本人簽名: 年 月 日 | ||||||
報名對象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意見 | 本單位對***同志報名參加****崗位選調工作已知曉。 經研究,同意該同志參加此次選調工作。 (蓋章) 年 月 日 | ||||||
選調單位審核意見 | (蓋章) 年 月 日 | ||||||
備注 |
附件3:報名人員主要社會關系登記表
單位: 姓名:
序號 | 填報 項目內容 | 親屬對象 | 親屬姓名 | 現所在單位及職務 | 工作崗位或分管工作 | 對其 稱呼 | 備注 |
1 | 夫妻及 直系親屬 (必填) | 配偶 | |||||
子女 | (如未成年可不填崗位及工作) | ||||||
父親 | |||||||
母親 | |||||||
2 | 淳安縣內各鄉鎮、縣屬各單位中有親屬關系的人員情況(在職的公務員、參公、事業、國企人員) | 祖父母、外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叔伯姑、姨舅、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配偶的兄弟姐妹等親屬,根據實際情況填寫 | |||||
3 | 淳安縣內外所屬親屬關系中有副局(鄉)級及以上人員情況(含退休) | ||||||
填報時間: 年 月 日 本人簽名:
說明:本表“親屬關系”是指與填報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表格行數不夠請自行添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