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縣大墅鎮公開選調下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縣中層干部選拔任用、調動交流及集中開展中層干部綜合比選、競崗交流等工作的通知》(淳組通〔2019〕27號)和《淳安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交流管理辦法(試行)》(淳人社〔2018〕71號)文件精神,經研究,并報縣人力社保局同意,大墅鎮黨委、政府決定面向全縣公開選調下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和數量
選調單位 | 選調 崗位 | 經費形式 | 選調人數 | 崗位類別 及等級 | 學歷、年齡及專業要求 | 其他要求 |
大墅鎮黨委、政府 | 大墅鎮綜合服務中心工作人員 | 財政 補助 | 1 | 管理九級或專業技術十級及以下 | 大專及以上;年齡、專業不限 | 職稱須與崗位相匹配,專技十級以上職稱報名對象,需本人書面同意降低崗位等級;僅限全額事業人員報考。 |
二、選調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淳安縣鄉鎮、縣屬事業單位在職在編全額事業人員(教育、衛健系統的教師和醫護人員除外);
2.政治素質好,品行端正,熱愛本職工作,組織紀律觀念強,勤奮敬業,吃苦耐勞,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近2年內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參加選調人員須經所在單位、業務主管部門同意。
(二)不予選調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參加選調:
1.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
2.在各級人事招考中被認定有作弊等嚴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行為的;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群眾公認度不高的;
5.配偶已移居國(境)外,或者沒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
6.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7.試用期未滿,或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但在原單位工作不滿1年的;
8.在現行政關系所在單位未滿1年的;
9.工作未滿規定服務年限的;
10.報考職位存在須任職回避情形的;
11.報考人員所在單位同一年度向外交流干部已超過3名的;
12.其他原因不宜交流的。
三、選調程序
按照公開報名、資格審查、組織考試、組織考察、決定任用的方法程序進行選調。
(一)公開報名。報名采用現場報名方式進行。
1.報名時間:2021年3月16日至3月19日上午8:30—下午5:00;
2.現場報名地點:大墅鎮綜合辦公室。
3.現場報名:①填寫《淳安縣大墅鎮公開選調下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1);②填寫《報名人員主要社會關系登記表》(附件2),本人簽名;③提供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崗位聘任書、近2年年度考核證明(單位蓋章),以及證明本人能力水平、業績閱歷等相關個人材料(如獲獎證書、資格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原件現場審核后返還。
(二)資格審查。
由大墅鎮對報名人選進行資格審查,審查未通過的,將及時告知報名人員未通過的理由,同時確定參加考試的人員名單。
有效報名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2,若低于1:2的,需經大墅鎮黨委會議研究并報縣人力社保局同意后方可開考。
(三)組織考試
考試采取面試的方式進行,由大墅鎮統一組織開展,重點了解報名人選對報考職位應具備的能力素質、專業素養和崗位匹配度等方面。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
如報名人數較多,考試將視情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職位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不足上述比例的,按該職位實際參加筆試人數確定面試對象。按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計算考試總成績(計算公式: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若考試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名在前。
考試具體時間地點和規則另行通知。
(四)組織考察
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選調計劃1:1比例確定考察對象。考察由大墅鎮負責組織實施,主要對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進行考察,并形成書面考察報告。對考察不合格的,可從選調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公示任職
對經考察合格的選調對象,經大墅鎮黨委會議研究后報縣人力社保局,經縣人力社保局部同意后,按規定予以公示5個工作日。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人員,按規定程序辦理相關手續。
四、其他事項
1.報考人員提供信息必須詳細、真實、準確,如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的,一律取消選調資格;
2.本公告由大墅鎮負責解釋。
聯系和咨詢電話:64845438,手機:13655718422(688422)。
中共淳安縣大墅鎮委員會
淳安縣大墅鎮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5日
附件1:
淳安縣大墅鎮公開選調下屬事業單位
工作人員報名表
姓 名 | XXX | 性 別 | 男 | 出生年月 ( 歲) | 1990.05 (30歲) | 電子版照片 導入 | |
民 族 | 漢族 | 籍 貫 | 浙江淳安 | 出 生 地 | XX鄉(鎮) | ||
入 黨 時 間 | 2015.02 | 參加工作時間 | 2015.08 | 健康狀況 | 健康 | ||
專業技 術職務 | 經濟師 (中級) | 專業成果或綜合榮譽 | (可另附頁) | ||||
學歷 學位 | 全日制 教 育 | 大學 XX學士 | 畢業院校 系及專業 | XX大學XX學院 XX系XX專業 | |||
在 職 教 育 | 中央黨校研究生 | 畢業院校 系及專業 | XX學校XX學院 XX系XX專業 | ||||
個人身份 | 全額事業 | 手機號碼 | |||||
現 任 職 務 | 淳安縣XXX單位XXX職務 | ||||||
參加選調單位 及崗位 | 淳安縣XXX單位XXX崗位 | ||||||
簡 歷 | 1986.09--1990.08 XX大學XX學院XX系XX專業學生 1990.08—1992.10 XX縣XX廠技術員 1992.10--1998.05 XX縣XX單位辦公室科員、綜合科副科長、科長 1998.05—2000.09 XX縣XX單位黨委委員、副局長(其間:1999.05— 1999.06在XX縣委黨校干部研修班學習) 2000.09—2001.09 XX縣XX局局長 (其間:2000.10—2005.01在中央黨校XX學院 XX系XX專業學習) | ||||||
獲得 縣級及 以上綜合榮譽情況 | 2000年1月,被淳安縣委評為XXXXXXXXX; 2012年3月,被杭州市人民政府評為XXXXXXX; 2016年12月,被浙江省林業廳評為XXXXXXXX。 | ||||||
近二年 年度考核 | 2019年度考核**等次;2020年度考核**等次。 | ||||||
個人報名 | 報名理由(專業背景或工作經歷): 本人簽名: 年 月 日 | ||||||
報名對象所在單位意見 | 本單位對***同志報名參加****崗位選調工作已知曉。 經研究,同意該同志參加此次選調工作。 (蓋章) 年 月 日 | ||||||
選調單位審核意見 | (蓋章) 年 月 日 | ||||||
備注 |
附件2:
報名人員主要社會關系登記表
單位: 姓名:
序號 | 填報 項目內容 | 親屬對象 | 親屬姓名 | 現所在單位及職務 | 工作崗位或分管工作 | 對其 稱呼 | 備注 |
1 | 夫妻及 直系親屬 (必填) | 配偶 | |||||
子女 | (如未成年可不填崗位及工作) | ||||||
父親 | |||||||
母親 | |||||||
2 | 淳安縣內各鄉鎮、縣屬各單位中有親屬關系的人員情況(在職的公務員、參公、事業、國企人員) | 祖父母、外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叔伯姑、姨舅、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配偶的兄弟姐妹等親屬,根據實際情況填寫 | |||||
3 | 淳安縣內外所屬親屬關系中有副局(鄉)級及以上人員情況(含退休) | ||||||
填報時間: 年 月 日 本人簽名:
說明:本表“親屬關系”是指與填報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表格行數不夠請自行添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