瀾湄水資源合作中心2021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6號令)和水利部、長江委有關實施意見,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結合瀾湄水資源合作中心(以下簡稱“瀾湄中心”)實際,2021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人,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瀾湄中心成立于2017年6月,是水利部長江水利委員會在京直屬事業單位。主要職責是承擔瀾滄江—湄公河水資源合作相關的政策研究、平臺建設、技術交流以及培訓宣傳等工作。瀾湄中心總部位于北京,中心下屬項目合作處位于武漢。
二、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考核相結合的方法,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三、招聘崗位
瀾湄中心2021年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名工作人員,1名為全國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應屆畢業生(不含在入學前簽訂了定向培養和委托培養協議的定向生、委培生,海外留學歸國人員),1名為社會在職人員。
序 | 用人單位 | 所在部門及工作單位 | 單位級別 | 部門駐地 | 崗位 | 崗位描述 | 崗位類別 | 招聘人數 | 應聘人員條件 | 招聘形式 | 備注 | ||||
專業 | 學歷 | 政治 | 是否在職 | 其他 | |||||||||||
1 | 瀾湄水資源合作中心 | 項目合作處 | 副局級 | 武漢 | 項目合作管理 | 從事瀾湄水資源合作項目申報與組織實施、瀾湄水資源信息共享平臺建設維護等。 | 專業技術崗 | 1 | 水利工程(0815)、環境科學與工程(0830) | 碩士研究生 | 不限 | 在職 | 1.雅思考試平均分6.5分及以上,或托福考試90分及以上;2.具備兩年以上國際合作與對外交流工作經驗。 | 社會招聘 | |
2 | 瀾湄水資源合作中心 | 項目合作處 | 副局級 | 武漢 | 項目合作管理 | 從事瀾湄水資源合作項目申報與組織實施、瀾湄水資源信息共享平臺建設維護等。 | 專業技術崗 | 1 | 水利工程(0815) | 碩士研究生 | 中共 | 應屆 | 1.大學英語六級考試成績425分以上;2.2021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含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的高校畢業生)。 | 社會招聘 |
注:專業參考目錄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1997年頒布)。
四、招聘對象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32周歲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碩士研究生學歷,獲得碩士學位;
(五)敬業愛崗,具備崗位所需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六)能熟練地運用英語進行交流;
(七)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愛崗敬業,有志于水利國際合作,善于團結同志;
(八)身體健康,能適應和承受履行崗位職責所要求的勞動強度和工作壓力。
(九)對社會在職人員,除滿足以上條件外,還要求具備兩年以上國際合作與對外交流工作經驗。審核依據為報名表中填寫的工作經歷描述,應聘者須對內容真實性負責,招聘單位在考察時核實,如發現弄虛作假者,將取消其聘用資格。
五、主要待遇
聘用人員納入事業編制管理,工資及福利待遇按照國家事業單位現行政策和用人單位有關規定執行。
六、招聘公告發布
招聘公告于2021年2月5日在長江水利網(www.cjw.gov.cn)、長江水利人才網(www.cjrencai.com)和中國水利人才網(rencai.mwr.cn)等網站發布。
七、招聘實施
(一)報名及資格初審
報名時間為2021年2月5日至19日。
報名采取網絡報名方式,不接受現場報名。應聘者可在長江水利網、長江委信息網、長江水利人才網和中國水利人才網查看招聘公告,下載并填寫《瀾湄中心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發送至瀾湄中心綜合處郵箱(generalaffairs@lmwater.org.cn)進行報名。報名時每位應聘者限報一個招聘崗位。
報名實行誠信承諾制,應聘者須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錄用資格。
由瀾湄中心公開招聘工作組對應聘者進行資格初審。在報名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通知初審合格人員。
資格初審通過人數與崗位擬招聘人數比例應達到3:1方可開考。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比例不足3:1的,取消該崗位招聘。
(二)現場資格復審與考試
現場資格復審與考試時間及有關安排將另行通知。
(三)體檢
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擬招聘崗位人數1:1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項目、標準參照人社部《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6〕140號)規定進行。參加體檢的人員應在瀾湄中心的統一安排下,到指定的體檢地點進行體檢。
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四)考核
根據綜合成績和體檢結果,經瀾湄中心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審查,按照1:1比例確定考核對象,并由瀾湄中心組成考核組到被考核者的所在學校或單位進一步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業績等情況進行考察,形成考察材料。
經考核發現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聘用:
1.有嚴重的違紀違法行為,或被司法機關確定為犯罪嫌疑人的;
2.有政治、經濟和其他問題的;
3.組織紀律渙散、嚴重違反紀律的;
4.報名資料與檔案記載不符的。
(五)公示
瀾湄中心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綜合成績、體檢、考核結果擇優提出擬聘人選。如在體檢和考核過程中出現擬聘人員放棄或不合格的情況,經瀾湄中心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是否按綜合成績依次遞補。擬聘人員經瀾湄中心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討論審查確定后,名單在招聘公告發布范圍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名稱、崗位、擬聘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學歷、畢業院校(工作單位)等。
(六)聘用
經公示合格人員,報長江委人事局審核批復后,由瀾湄中心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七)回避
在公開招聘人員工作中,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第二十七條的規定實行回避制度;凡擔任主考官、考官及其他工作人員,涉及與應聘者有親屬關系的,本人必須回避。
(八)其他事項
應聘者在考試、體檢期間的考務費、交通費、伙食費、住宿費以及體檢費用由應聘者自行承擔。
八、監督及考務咨詢
由長江委人事局和瀾湄中心黨支部對整個招聘過程進行監督。
(一)監督
本級監督組織:瀾湄中心黨支部
監督舉報電話:010-68781056
上級監督組織:長江委人事局
監督舉報電話:027-82820348
(二)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北京市海淀區玉淵潭南路3號D座瀾湄水資源合作中心;武漢市江岸區解放大道1863號長江水利委員會紅樓108
聯系人:陳佼妮
考務政策咨詢聯系電話:010-63377691
本招聘計劃及實施方案由瀾湄中心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