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磐安縣機關事業單位“雙選”招用編外人員公告
根據《磐安縣行政事業單位編外用工管理辦法(暫行)》(磐人社〔2016〕6號)文件精神,因工作需要,現就2021年1月磐安縣機關事業單位“雙選”招用編外人員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用計劃
磐安縣5家機關事業單位計劃以“雙選”程序,面向2020年12月編外人員招用總成績合格分數線以上未招用人員公開招用編外人員10名。其中縣人力社保局(鄉鎮勞動保障專員)3名、磐安工業園區1名、安文街道2名、尖山鎮政府1名、方前鎮政府3名。
招用單位 | 招用職位 | 招用人數 | 學歷要求 | 年齡 要求 | 性別要求 | 專業要求 | 戶籍要求 | 備注 |
磐安縣機關事業單位 | 編外人員 | 10 | 不限 | 法定勞動年齡段內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面向2020年12月編外人員招用總成績合格分數線以上未聘用人員。 |
二、招用程序
(一)報名程序
1. 報名時間及地點
報名工作于1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在就業服務中心會議室(縣城中街1 號建設銀行5樓)受理。
2. 報名人員須知
(1)報名時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報名時,5家招聘單位的各個職位不分開報名;報名即視同愿意服從“雙選”安排,無特殊原因放棄“雙選”結果的,列入我縣編外人員招用黑名單。
(2)報名人員必須如實填寫報名表(詳見附件),報名筆總成績以縣人力社保局(就業服務中心)提供為準。報名人員對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提供虛假信息,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招用資格,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3)已在我縣行政機關事業單位上班的,必須在報名表中經單位主要領導簽字同意,并加蓋單位公章。
(4)委托他人報名的,除上述材料外還須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含復印件)及委托報名書。留學人員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3. 資格審核
各招用單位根據報考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進行資格審核。按報名總成績從高到低1:1確定入圍“雙選”對象,最后一個名額如筆試成績相同的,成績相同人員均進入“雙選”程序。
(二)“雙選”程序
“雙選”程序由人力社保部門組織實施,由招用單位和報名對象進行“雙選”確定擬招用對象。“雙選”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雙選”不成功者,不列入體檢、考察對象。
入圍“雙選”對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到達“雙選”現場的,視作放棄。
(三)體檢考察程序
“雙選”程序結束后,按“雙選”結果1:1確定入圍體檢對象,體檢工作由人力社保部門組織實施,體檢工作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政策執行。
報考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本年度內已參加人力社保部門組織的人事招聘體檢且合格的考生,視同本次體檢合格。
體檢合格者列為考察政審對象。考察工作由各招用單位組織實施,考察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發〔2013〕2號)執行。考察時需對考察對象開展資格條件復查,考察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招用的依據。
(四)招用手續辦理
1. 考察程序結束后,擬招用人員名單向社會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招用的,辦理招用手續。對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影響招用的,不予招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招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招用。
2. 被招用人員收到招用通知,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取消招用資格。
四、其他事項
(一)本次招用入圍“雙選”人員名單、入圍體檢人員名單、體檢(復檢)結果、入圍考察人員名單、擬招用人員名單等均在磐安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panan.gov.cn/)公布,報考人員應及時登錄磐安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查詢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二)報考人員對在磐安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公示的相關內容(含本公告)有異議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7日內向縣人力社保局反映。聯系電話:0579-84662996。
(三)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由縣人力社保部門會同衛健部門牽頭擬定公開招用過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及應急處置預案,疫情防控有關要求另行通知,各報考人員必須嚴格按要求落實防疫措施。
(四)本公告未盡事宜,由縣人力社保局會同各招用單位負責解釋。
磐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