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邁縣公開回引優秀人才到村(社區)任職工作公告
為進一步優化村級干部隊伍,著力打造一支政治堅定、素質優良、結構合理、數量充足的新時代村級干部隊伍,推動我縣農村基層組織全面進步、全面過硬,根據《澄邁縣加強新時代村級干部隊伍建設“四個一批”行動計劃實施方案》(澄辦字〔2020〕33號)等有關文件精神,決定公開回引優秀人才到村(社區)任職?,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回引崗位
共回引31名農村優秀外出人才到村擔任村“兩委”干部。(見附件1)
二、回引對象條件
(一)應當具備的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維護祖國統一,反對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動;
2.思想政治素質較好,擁護黨的領導,能夠自覺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同等條件下中共黨員優先考慮;
3.熱愛農村工作,有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和創業創新能力,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有奉獻精神,熱心為群眾辦實事;
4.年齡一般在50周歲以下,大專及以上學歷,特別優秀的,可適當放寬年齡、學歷條件;
5.澄邁籍鄉村致富能手、外出務工經商人員、本鄉本土大學生、退役軍人,以及澄邁縣大學生村官、鄉村振興指導員等人員優先考慮;
6.身體健康,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7.報名人員要服從組織調劑。
(二)有下列情形者,不接受報名:
1.散布違背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言論,公開發表違背中央決定的言論,參與非法組織和非法活動,制造、傳播政治謠言、丑化黨和國家形象的言論的;
2.有組織煽動群眾性事件、組織人員或參與違反《信訪條例》行為的;
3.有涉黑涉惡、涉邪教背景的、曾受到刑事處罰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
4.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5.公職人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現任村(社區)“兩委”干部及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
6.失信被執行人;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得報名情形。
三、組織報名
(一)報名時間。2021年1月4日8:00至1月11日17:00。
(二)報名方式。通過現場報名(可委托他人)或電子郵件的方式報名(電子郵箱:cmzzk2019@163.com),不收取報名費。在報名期限內,應招者可登錄澄邁縣人民政府門戶網(http://chengmai.hainan.gov.cn/)“公示公告”欄下載《澄邁縣公開回引優秀人才到村任職報名表》(附件2)。填寫報名表后,到中共澄邁縣委組織部組織二室(澄邁縣金江鎮文化北路縣委大院縣委辦公樓五樓512室)報名。報名時請提供有效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學位證、相應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書、證明等有關資料復印件各一份(攜帶原件審核)及近期2寸彩色證件照4張。
報考后應及時登錄澄邁縣人民政府網站等平臺了解回引工作進展情況和有關事項的公告,并保持報名時登記的聯系方式暢通。
(三)資格審查?;匾k公室依據公告的回引條件對應招者進行資格初審。報名期限過后不再接受報名。通過資格初審人員名單在澄邁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等平臺上公布。
(四)組織改報。報名截止后,回引崗位未能開考(無人報名)的和未通過資格審查的,由回引辦公室組織改報其它崗位,其他通過資格審查的應招者一律不得改報。
(五)打印準考證。應招者通過資格審查的,到中共澄邁縣委組織部組織二室領取準考證(另行通知)。
(六)實行誠信報名制度。應招者要真實、全面、準確填寫報名表,并對所提供信息資料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合法性負責,對違反公開回引紀律的,取消資格;已經回引的,一經查實,予以清退。
四、面試考核
本次公開回引采取面試考核方式進行,不限定開考比例,將根據本村(社區)發展需要,結合優秀人才目前從業情況、特點特長、個人意愿等綜合因素對其進行綜合考量。
(一)面試考核方式。面試考核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采用百分制。計算應招者面試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面試合格分數線按60分劃定,面試成績不達60分不予錄用。報考同一崗位有兩名以上應招者出現成績相同時,須進行加試,按加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列。
(二)面試考核內容。面試重點測試綜合素質,包括綜合分析、語言表達、計劃組織、人際關系、應變能力及自我認知程度等方面的內容。
(三)面試考核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四)面試成績在澄邁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等平臺公布。
五、資格復審、考察、體檢、公示和推選
根據應招者面試考核成績從高到低的排序,資格復審和考察按不低于1:1的比例確定,體檢、公示和推選按照1:1的比例確定。應招者放棄體檢與考察或因體檢與考察不合格出現的崗位空缺,可在應招相同崗位且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中,按面試考核成績從高至低依次遞補。
(一)資格復審。根據考核成績排名,按照回引職數和考核人選不低于1:1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選。
(二)考察??h委組織部組織考察小組對資格復審合格人選進行綜合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業績等方面的情況,并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三)體檢。根據考察結果確定體檢入圍人選,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初次體檢不合格的,經本人申請,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之日起3天內申請復查一次。未按規定時間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
(四)擬定回引人選。根據體檢和考察結果擬定回引人員建議名單,由縣委組織部組織縣級資格聯審并按程序審定。
(五)公示。回引人員名單在澄邁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等平臺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接受社會監督。
(六)推選。公示期滿無異議的,通過法定程序推選為村(社區)“兩委”班子成員。
六、待遇保障
(一)對于回引人才,通過法定程序推選為村(社區)“兩委”班子成員的,除享受村干部生活補貼外,經年度考核稱職及以上的,每人每年給予2-3萬元激勵補貼,其中考核評為“優秀”等次的村黨組織書記3萬元、其他“兩委”班子成員2.5萬元;考核評為“稱職”等次的村黨組織書記2.5萬元、其他“兩委”班子成員2萬元;考核評為“基本稱職”或“不稱職”的取消激勵補貼。大學生村官、鄉村振興指導員通過回引到村任職的,除在聘期內保持原待遇不變外,激勵補貼每人每年按1.2萬元進行發放。激勵補貼標準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適時調整。有條件的鎮、村可對回引人才額外給予一定的到村工作補貼。
(二)對符合條件的人員,依規享受人才住房補貼、支農貸款貼息、返鄉大學生自主創業扶持資金、住房保障等政策。
(三)統一購買養老保險、醫療保險、意外保險等社保,并組織集中培訓。
(四)按有關規定可享受所在村村級集體經濟新增經營性純收入獎勵:
1.每年新增經營性純收入在2萬元以下(含2萬)的,列支新增部分的10%作為獎勵資金;
2.每年新增經營性純收入在2萬元-5萬元(含5萬元)的,列支新增部分的15%作為獎勵資金;
3.每年新增經營性純收入在5萬元以上的,列支新增部分的20%作為獎勵資金。
村集體經濟獎勵資金中村黨組織書記占30%,其他村“兩委”班子成員占70%。
七、其他事宜
(一)本次回引由中共澄邁縣委組織部組織實施,如有疑問,由中共澄邁縣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二)本次回引工作嚴格執行組織人事、回避等各項紀律規定,及時公開各階段情況,自覺接受群眾監督,對違反工作紀律的人員將依法依規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