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仁縣紀委監委、巡察機構2020年公開選調(選聘)工作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紀檢監察干部隊伍建設,根據工作需要,經縣紀委常委會研究并報縣委同意,縣紀委監委、巡察機構、縣“互聯網+監督”信息中心擬面向全縣公開選調(選聘)工作人員11名。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選調(選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選人用人標準,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選調出政治素質好、業務能力強、工作業績突出、群眾公認、與職位要求相適應的工作人員。
二、職位與計劃
1.縣紀委監委選調公務員(含參公人員)6名,巡察機構選調公務員(含參公人員)3名,共9名。
2.縣“互聯網+監督”信息中心選聘全額事業編制人員2名。
三、報名范圍與條件
(一)報名范圍
1.縣紀委監委、巡察機構工作人員(行政編):面向安仁縣行政機關單位(含鄉鎮,下同)、參公單位中在編在崗已進行公務員(參公)登記的科級以下(不含科級)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
2.縣“互聯網+監督”信息中心工作人員(全額事業編):面向安仁縣在編在崗全額事業編制人員。(不含教師事業編制人員)
(二)報名條件
1.政治素質好,品行端正,身體健康。
2.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
3.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9年12月24日以后出生)。
4.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
5.近2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以上等次。
6.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或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的,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以及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沒有規定的,須在本單位工作2年以上。
4.報考縣紀委監委和縣“互聯網+監督”信息中心崗位,與縣紀委監委機關、派駐機構和縣“互聯網+監督”信息中心工作人員有夫妻、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近姻親關系和擬制血親關系,或按其他有關規定需要回避的。
5.報考巡察機構崗位,與巡察機構工作人員有夫妻、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近姻親關系和擬制血親關系,或按其他有關規定需要回避的。
6.人事檔案中“三齡兩歷一身份”有問題的。
7.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選調(選聘)所要求的工作經歷、任職時間、服務年限等計算時間均截止至2020年12月24日,按足年足月足日計算。
四、程序與辦法
此次公開選調(選聘)工作嚴格按照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公示及流動調配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0年12月25日至12月31日上班時間。
2.報名地點:安仁縣紀委監委組織部(新行政中心A411辦公室,聯系人:陳俊、龍閣,聯系電話:5229938);每人限報1個職位。
3.報名方式: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請報考人員在發布公告網站(安仁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anrenzf.gov.cn/)自行下載《安仁縣紀委監委、巡察機構2020年公開選調(選聘)報名登記表》。
4.報名需提供的資料:
①安仁縣紀委監委、巡察機構2020年公開選調(選聘)報名登記表。(2份,A4紙張雙面打印);
②干部任免審批表復印件(需經干部人事檔案專項審核、本人簽字,報考選調崗位提供);
③公務員(參公人員)登記表復印件(報考選調崗位提供);
④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⑤學歷(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
⑥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半身1寸彩照3張。
以上所提供的資料復印件一律不予退還,請自行留存底稿。
(二)資格審查
縣紀委監委按規定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步審查后確定參加考試人員。資格審查工作貫穿選調(選聘)全過程,在公開選調過程中發現不符合條件資格的,依照相關規定隨時取消選調(選聘)資格。
(三)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綜合成績由筆試、面試成績組成,按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的比例合成綜合成績。筆試、面試均實行百分制。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1.筆試:筆試主要測試政策理論水平和公文寫作。筆試開考比例不低于1:2,如達不到開考比例,相應減少選調(選聘)名額。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筆試后,按選調(選聘)名額1:2的比例,從筆試成績的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如果入圍最后一名成績相同的,均進入面試。因棄權等原因出現空缺時,在報考該崗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后,面試對象仍達不到選調(選聘)計劃1:2比例的,則相應核減選調(選聘)計劃。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成績合成: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得分從高到低確定。
(四)體檢
根據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選調(選聘)名額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若有體檢不合格的,根據考試綜合成績依次遞補。體檢工作由縣紀委監委負責組織,體檢標準參照湖南省公務員錄用體檢的標準執行,體檢對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申請復檢,并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檢只能進行1次。報考人員不按規定要求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體檢的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五)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由縣紀委監委組織,對考察對象的政治表現以及德、能、勤、績、廉、學進行全面考察。考察的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放棄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進行遞補。
(六)公示
縣紀委常委會根據考察情況,從考察合格的對象中確定擬調對象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
(七)對公示無異議的人員按程序辦理流動調配手續。
公告未盡事宜,由縣紀委監委負責解釋。
五、疫情防控
根據安仁縣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公開選調(選聘)工作。
1.現場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工作經報安仁縣委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應急處置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備案后適時組織,確保選調工作安全有序開展。
2.堅持“誰組織、誰負責”原則,由指揮部結合實際制定公開選調防疫指南,將物資保障、人員配備、場所消毒、健康識別等各項防疫措施落實在現場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各環節。
(1)考務工作人員行程卡、健康碼須為綠碼且體溫正常;
(2)現場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和體檢時,工作人員和報考人員須全程佩戴口罩;
(3)現場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和體檢前,對所有工作人員、報考人員進行行程卡、健康碼檢查和體溫檢測。
3.報考人員如在筆試時出現發熱、咳嗽等癥狀,由醫務人員引導至隔離考場參加考試。
附件:(發布公告稿)安仁縣紀委監委、巡察機構2020年公開選調(選聘)報名登記表.docx
中共安仁縣紀委
安仁縣監察委員會
2020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