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福建廈門醫學院及其附屬醫院招聘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68人公告
來源:廈門市衛生健康事業單位招聘考試系統
2020-11-12 16:13:10
廈門醫學院及其附屬醫院公開招聘編內醫學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簡章(2020年11月)
根據《廈門市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暫行規定》(廈委辦〔2005〕38號),廈門醫學院及其附屬醫院決定組織公開擇優招聘編內醫學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現將招聘簡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對象
2021屆碩士及以上優秀畢業生。
二、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三)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五)具備招聘崗位設置的資格條件。
三、不得報考或取消報考(聘用)資格的情形
(一)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曾被開除公職的;
(三)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以下簡稱“參公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
(四)考錄(不含轉任)后服務年限(含試用期)不滿2年以及未達到與當地公務員主管部門或單位組織人事部門約定服務年限的公務員和參公人員;
(五)報名時不是試用期內公務員或參公人員,但在報名之后、聘用之前成為試用期內公務員或參公人員的,取消其考試或聘用資格;
(六)現役軍人;
(七)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即2022年及以后才學業期滿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學生);
(八)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或尚未解除黨(政)紀處分的,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九)聘用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
(十)根據原福建省衛生計生委等六部門《關于印發<完善福建省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制度的實施意見>的通知》(閩衛科教〔2015〕107號)和《福建省衛生計生委關于印發福建省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實施方案的通知》(閩衛科教〔2016〕83號)精神:凡是以單位人身份進入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人員或以單位人身份正在接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人員,在培訓期間及培訓結束(含終止培訓或退出培訓)后3年內不得報考培訓基地所在單位的任何招聘崗位;
(十一)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
四、招聘崗位
招聘崗位及招聘人數、資格條件詳見《廈門醫學院及其附屬醫院公開招聘編制內醫學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崗位信息表(2020年11月)》(附件1)。
五、報名安排
(一)報名時間
2020年11月12日上午10:00-12月31日下午17:00
(二)報名方式
為順應和落實常態化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采取網絡報名方式。請有意向報考者將報名材料掃描為電子版,打包壓縮并命名為“崗位代碼-姓名”后發送至報考單位電子郵箱(附件2)。報名材料電子版須清晰可辨,規范完整。報名有效時間以郵箱收件時間為準。
報名材料包括:報名表(附件3)、本人有效身份證(正反面)、就業推薦表或學校開具的其他可證明2021屆畢業研究生身份的資料、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其他資料等。
報考人員須認真閱讀本簡章并仔細對照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確認符合本簡章規定和擬報崗位條件方可報名,并須對本人的報名資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對報考資格的審核貫穿招聘全程,凡弄虛作假或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或解除聘用合同并按有關規定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報名資格審核
報名期間,招聘單位將對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核,擇優通知安排考生接洽、初試,并在報廈門醫學院資格復核確認后,由招聘單位向列入面試考核的考生發放《面試通知書》。未收到招聘單位通知的其他報考人員不再逐一回復。
六、考試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面試考核的方法,面試方式視疫情防控實際,優先采用線上視頻模式。本次將結合擬面試考生所在院校分布情況,按照盡可能便利考生的原則對擬面試考生進行分組,由招聘單位通知考生分批次到指定面試城市及面試場所參加面試。面試不收取費用。
(一)考生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面試通知書》及報名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按時參加由招聘組織單位組織的面試。面試時間、地點以《面試通知書》為準。
(二)面試成績總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實際參加面試人數與崗位擬聘人數比例等于或低于1:1的,該崗位面試合格成績不得低于70分(含)。
(三)面試主要考核考生的專業技能和綜合素質,由面試專家組評分后當場公布成績。在招聘單位與考生協商一致的情況下,考生的面試成績可適用于同一場面試中,與考生所面試崗位相同崗位資格條件的其他招聘單位的崗位。
七、體檢與考核
(一)體檢人選確定
從面試成績合格者中按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至低分確定體檢人選。
(二)體檢
進入體檢的考生自行前往面試所在地三級醫院體檢,并于2021年2月26日前將體檢報告郵寄至招聘單位。特殊情況需延遲遞交體檢報告的,由招聘單位提出意見并報廈門醫學院同意,明確約定延長遞交的期限。
本次招聘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具體檢測方法由體檢醫院結合實際確定。體檢費用個人自理。
從事放射崗位人員還需根據《放射工作人員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衛通〔2011〕2號)完成崗前必檢項目的體檢。從事醫學檢驗職位人員體檢結果還應滿足《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0〕82號)對身體條件的要求。
(三)考察
對體檢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單位組織對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廉潔自律、學習表現、能力素質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內容進行考察,并對考生的資格條件進行再次審核。
考察工作前,通過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http://zxgk.court.gov.cn/)核實考生有無失信被執行的情況。發現考生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應查看對應案號并聯系執行法院,函詢、核實被執行人履行義務的進展情況。被執行人已履行義務的,應在招聘單位約定的期限內提供執行法院的書面證明,方可進行考察;尚未履行義務的,取消其考察資格。擬聘人員在試用期內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四)遞補
在辦理畢業生接收或報到等就業手續前,因考生放棄資格,或體檢或考察不合格,或因故被取消聘用資格等,由招聘單位提出意見經廈門醫學院同意后決定是否從本崗位面試成績合格者中按排名依次遞補,并報廈門市人社局備案。
已進入辦理畢業生接收或報到等就業手續的,擬聘用人員放棄或被取消聘用資格等情形出現的名額空缺一律不再遞補。
八、聘用手續
(一)公示
招聘單位根據崗位條件及面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廈門醫學院官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名稱、招聘崗位情況、擬聘人員基本信息等。
(二)聘任
1.公示結果無異議,或經招聘單位報廈門醫學院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人員應于公示期滿后5個月內提供辦理聘用手續所需的全部資料(含個人人事檔案)。因情況確實特殊、無法在上述期限內提供完備資料的,擬聘人員需提交書面申請并與招聘單位協商一致后報廈門醫學院核準,可適當延長資料提交時限(延長時限原則上不超過2個月),否則視為放棄聘用資格。
2.擬聘人員辦理就業手續后,招聘單位應依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廈門市事業單位聘用制暫行規定》與擬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聘用人員的人員身份及工齡、工資、養老保險等待遇由招聘單位查閱其人事檔案后,按照廈門市有關規定認定。
招聘單位對擬聘人員的聘用須按照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原則、根據本單位發布的招聘崗位類別和級別進行聘任。如招聘單位的擬聘崗位數量不足或擬聘人員不具備相應崗位聘任資格條件的,可實行高職低聘。
3.本次招聘的聘用人員將按有關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期內,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九、相關說明
(一)2021屆畢業研究生是指2021年修完研究生培養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且成績合格、畢業論文答辯通過準予畢業的人員。碩士和博士畢業生須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并能提供符合崗位報考資格條件的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二)年齡、資格(歷)等要求,如無特別說明,計算至2020年12月31日。如報考人員報考最高年齡要求35歲的崗位是指1984年12月31日(不含)之后出生的人員,其他最高年齡要求的計算方法以此類推。
(三)專業要求說明
1.本次招聘考試以《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2020年)》(以下簡稱《專業指導目錄》)作為崗位專業條件設置和審核的依據。
報考者報名時應嚴格按照所學專業只字不差、如實填報。辦理擬聘用人員手續時,全日制普通教育學歷所學專業以畢業證書上注明的專業為準,境外學歷(位)(含與境外院校聯合辦學由境外院校頒發證書)所學專業以教育部學歷(位)認證部門(專指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位)認證報告或證明材料上注明的專業為準,或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或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http://www.cdgdc.edu.cn/)上查詢認證的為準。學歷(位)認證報告注明的專業與崗位要求的專業不符或認證報告無法認可相應學歷(位)的,取消聘用資格。
2.將專業條件設置為“××類”的招聘崗位,報考者所學專業須符合《專業指導目錄》中“××類”下所列專業,其他來源的專業指導目錄不作為本次報考專業分類的依據;將專業條件設置為具體專業名稱的,報考者所學專業須符合所列專業。
專業條件要求“臨床醫學”專業的,含“臨床醫學”或“臨床醫學碩士”或“臨床醫學博士”專業,其他專業以此類推。
3.報考崗位條件要求“專業方向”的,報考者須提供學歷證、學位證、主干課程成績表、論文發表情況、學校證明等有效憑證(下同),由招聘單位審核,必要時報廈門醫學院認定。
4.若報考者所學專業不在《專業指導目錄》中但與擬報考崗位所需專業“相近、相似”的,報考者須參照上述佐證“專業方向”應提供的有效憑證,由招聘單位審核后報廈門醫學院認定。報考者所學專業在《專業指導目錄》中但未列入崗位所需專業要求的,不得報考該崗位。
(四)證書要求說明
1.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學歷、學位須是崗位所要求的專業對應的學歷(位)及以上學歷(位)。報考者如已符合崗位資格條件中最低學歷(位)要求而持有崗位專業要求的同級或更高級學歷(位)的,也可報考。
2.崗位資格條件要求持有《醫師資格證書》的,包含:
(1)持有《醫師資格證書》;
(2)已參加國家執業醫師資格考試,成績達到合格線及以上,尚未發放《醫師資格證書》的,提供合格成績單。
報考者在報名時已通過崗位條件要求的相應資格證書考試(或評審等)但未取得證書的,須提供有效的成績單及是否通過考試的結論。醫學專業“四證合一”的畢業生,在符合報考崗位其他資格條件的前提下,其醫師資格證書可于2021年12月31日前隨符合崗位報考條件的相應學歷(位)證書一并提供。
3.崗位資格條件要求完成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是指按照《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內容和標準(試行)》完成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內容并取得合格證書。
崗位資格條件要求完成全科醫師規范化培訓的,是指按照《衛生部專科醫師培訓暫行規定》、《衛生部專科醫師培訓標準(試行)》完成全科醫師規范化培訓內容并取得合格證書,或取得經過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認可的全科醫學培訓合格證書、社區衛生服務人員崗位培訓合格證書或全科醫生轉崗培訓合格證書等可用于注冊執業范圍為全科醫學專業的《醫師執業證書》的全科醫師培訓合格證明。
報考者應于報名時提供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或證書主管部門出具的成績單及是否通過考試的結論書面證明。醫學專業“四證合一”的畢業生,在符合報考崗位其他資格條件的前提下,其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可于2021年12月31日前隨符合崗位報考條件的相應學歷(位)證書一并提供。
(五)崗位條件要求為“中共黨員”的,包含中共正式黨員和中共預備黨員。
十、其他事項
(一)本次招聘嚴格落實回避政策。
(二)本次招聘由廈門醫學院紀檢監察室實施監督。
(三)招聘政策、崗位條件等問題可在工作日上班時間咨詢招聘單位(附件2)。
(四)本次考試有關考務信息將及時通過廈門醫學院官網發布,請考生自行留意關注,不再另行通知。
(五)報考人員所留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并保持暢通,否則后果自負。
(六)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本簡章僅適用于本次公開招聘工作,未盡事宜由廈門醫學院解釋,必要時另行補充通知。情況確實特殊的,包括個別崗位是否取消招聘等問題,由招聘單位提出意見,經廈門醫學院研究后做出決定,并事前報廈門市人社局備案。
附件:
廈門醫學院
2020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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