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豐臺區訴前人民調解委員會招聘專職人民調解員10人公告
來源:北京市豐臺區人民法院
2020-07-30 14:38:48
豐臺區訴前人民調解委員會關于招聘專職人民調解員的公告
為進一步深化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建設、滿足法院訴調對接的工作需求,豐臺區訴前人民調解委員會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職人民調解員,接受區法院的委派,開展案件調解工作,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崗位職責
專職人民調解員的崗位職責如下:接受區法院的委派,獨立開展案件調解工作;協助法官開展案件調解完畢后的訴調對接工作;協助法官開展案件送達、事實調查等工作;開展區法院交辦的其他與調解相關的工作。
二、招聘人數
專職人民調解員10人。
三、招聘條件
1、政治覺悟高,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熱愛調解工作,中共黨員優先;
2、具有一定文化知識、政策水平和法律知識,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優先;
3、熟悉社情民意,善于開展群眾工作,溝通能力強,抗壓能力強,有一定的調解能力,具有政法機關工作經歷的退休干部優先;
4、身體健康,年齡不超過63周歲,能夠專職開展人民調解工作,特別優秀人員年齡可放寬至65周歲(年齡計算至報名結束日);
5、具備一定的計算機操作能力;
6、具有北京市戶口;
7、具有正常履職身體條件;
8、本人無違法犯罪記錄。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方式:網上郵件報名
2、報名時間:2020年7月28日9點至8月14日17點
3、報名郵箱:ftfygbk@163.com
4、報名時需將以下材料電子版(照片或文件均可)發送到指定郵箱:
(1)報名表(見附件);
(2)本人身份證;
(3)戶口本首頁和本人頁;
(4)學歷證明;
(5)原工作單位出具的工作經歷證明,證明需包含個人基本情況、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獎懲等方面內容。曾有多個工作單位的,可由最后就職的工作單位出具證明或者由與調解工作相關的單位出具證明;
(6)本人半年內的健康體檢報告。
(二)面試
收到報名郵件后,按照招聘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篩查初選,確定參加面試的人員名單,并以電話和短信的形式通知面試時間和地點,統一開展面試工作,面試當天需提交報名所交材料的原件。
五、聘用
根據報名條件、面試成績,綜合評選確定擬聘用人員,開展政審工作,并提交本人的無犯罪記錄證明。政審合格發放聘書,聘期一年,聘用期滿考核合格的直接續聘;其中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六、其他事項
1、在招聘過程中對申報材料故意隱瞞、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查實,取消資格,已辦理聘用手續者解除聘用,應聘者本人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2、區法院按照《北京市財政局、北京市司法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基層人民調解案件補貼工作的實施意見》和《北京市豐臺區人民法院委派調解案件補貼實施細則》等相關規定為調解員發放案件補貼。
3、人民調解員應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調解法》、《北京市豐臺區人民法院特邀專職人民調解員管理辦法(試行)》等相關規定開展調解工作。
4、聯系人:王玥琦,金雪
聯系電話:83827505,83827540
豐臺區訴前人民調解委員會
2020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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