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寧波慈溪市人民法院招錄司法雇員12人公告
慈溪市人民法院關于面向社會公開招錄司法雇員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經慈溪市人民法院黨組研究決定、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批準,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考聘用制司法雇員。現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崗位職責
司法雇員主要協助法官從事庭前準備、案件審理過程中程序性、事務性輔助工作,以及法官交辦的其他審判輔助性工作,執行事務及其他綜合類事務。
二、招聘人數
本次共招聘司法雇員12人。
三、招聘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紀守法;
2.具有大專以上學歷,法律專業優先;
3.年齡18周歲至28周歲(2001年4月20日以后出生)(根據《浙江法院司法雇員招錄辦法(試行)》的通知》浙高法(2018)167號文件規定);
4.浙江省內戶籍(以2020年4月20日的戶籍地為準);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符合招錄法院需要的其他條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4.因其他原因不適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四、招錄程序和辦法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0年4月29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6:30。
2.報名地點:慈溪市滸山街道寺山支路60號,慈溪市人民法院訴訟服務大廳2號窗口。
3.報名方式:報考人員真實、完整填寫《慈溪法院司法雇員招錄報名表》(見附件)后現場報名。
4.報名須提交的材料及裝訂順序:
(1)慈溪法院司法雇員招錄報名表(報名表用A4紙打印,并貼上近期藍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張);
(2)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3)戶口簿原件、復印件;
(4)畢業證書原件、復印件;
5.準考證領取時間另行通知。
6.報名合格人數不足招聘計劃數2倍的,核減招聘人數或取消招聘計劃,相關情況予以公布。
(二)考試和面試
采取考試+面試的方式進行。
1、考試
考試滿分為100分,合格為60分,不合格者淘汰。考試分為專業知識考試(法律知識、綜合知識)和業務技能考試(計算機文字錄入速度、準確率等,分看打和聽打),滿分均為100分,占比分別為40%和60%。
考試時間為 5月7日,上午9:30-11:00為專業知識筆試,下午14:00為專業技能測試,每場30分鐘。報考人員攜帶準考證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證,按準考證上的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2、面試
根據考試合格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2確定面試人員(不足比例的或末位并列的,考試合格人員均進入面試),面試名單屆時詳見慈溪人才網。面試主要測試綜合素質尤其是口頭表達、現場應變、團結協作等能力。面試滿分100分,合格分60分。因放棄面試而空缺的名額,按考試合格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次序進行遞補。
3、總成績
總成績=考試成績*70%+面試成績*30%。
五、體檢與考察
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錄職位人數的1:1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有關體檢標準執行,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用。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因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額,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次序進行遞補。
體檢結束后,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考察內容包括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情況、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核實被考察對象是否符合司法雇員的招錄條件。考察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錄用的依據。因放棄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額,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次序進行遞補,進入體檢、考察環節。
六、公示與錄用
對擬聘用的人員在慈溪人才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五天。公示期滿無異議,經省高院批復同意后,慈溪法院與被錄用人員訂立勞動合同,按照《勞動法》相關規定對聘用人員實行6個月試用期,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手續。對反映的問題影響聘用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空缺名額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進入體檢、考察、公示環節。
七、其他事項
(一)報考人員的申報資料必須真實有效,如存在故意隱瞞、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證實,取消資格,已辦理錄用手續者取消錄用,本人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二)考生應及時上網查閱成績及相關通知,并保證通訊工具暢通,因考生自己原因或無法聯系導致未能參加下一步招錄程序的,視為放棄。
(三)如有疑問,可咨詢慈溪法院,聯系電話:63912731。咨詢時間: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慈溪市人民法院
202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