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西吉安市市直事業單位遴選14人公告
來源:吉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9-10-27 11:10:21
2019年吉安市市直事業單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拓寬選人用人渠道,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關于印發<吉安市市直單位干部調配工作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吉組字〔2019〕86號)規定,經市政府批準,組織實施吉安市市直事業單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遴選單位及崗位
1.遴選單位:市直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除外),職位表見附件。
2.遴選崗位:九級職員崗位或專業技術崗位。
二、遴選范圍及資格條件
(一)遴選范圍
1.吉安市范圍內實施公務員法機關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滿5年的公務員。
2.吉安市范圍內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中已進行參照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滿5年的工作人員。
3.吉安市范圍內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中在編在崗滿5年的工作人員。
(二)遴選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政治、業務素質;
2.大學專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試用期考核合格的視為稱職(合格)等次;
4.身體健康;
5.具備遴選崗位所需其他資格條件;
6.2006年1月1日以后參加工作的須符合《江西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試行)(贛人發〔2006〕7號)》規定;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參加遴選: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尚在新錄用公務員和新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試用期或任職試用期的;
4.中央和省直設在我市的機關事業單位(包括垂直單位、派出單位等)的人員;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選崗位其他條件說明
1.年齡、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時間為2019年10月31日。
2.年齡計算:如“30周歲及以下”是指1988年10月3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年齡以此類推。
3.“工作經歷”年限計算采取周年計算法,即按“對年對月對日”的方法計算。如“5年以上”是指必須滿5周年。
4.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兼職、實習和社會實踐經歷不作為工作經歷。
5.遴選崗位專業設置根據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2019年1月印制的《學科專業目錄匯編》進行。
三、遴選程序
(一)報名
1.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報名時間:2019年11月13日至11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報名地點:詳見《2019年吉安市市直事業單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職位表》。
2.報名人員在規定的時間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證、遴選崗位要求的證件(證明)原件和復印件、本人近期與報名表同底一寸彩照3張及《吉安市市直事業單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報名推薦表》1份在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報名,接受資格初審。
3.《吉安市市直事業單位公開遴選單位工作人員報名推薦表》需填寫相關信息并在個人承諾欄上簽名,經本人所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按干部管理權限,報縣(市、區)組織、人社部門審核同意蓋章方有效。市直單位的報考人員由主管部門審核同意推薦。
4.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考人員不需交納報名費、考試費。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在報名時進行,由遴選單位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資格審查材料包括身份證、學歷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
報名推薦表以及遴選單位要求的其他相關證件和證明材料。資格審查貫穿遴選工作全過程。
(三)崗位調劑及遴選計劃核減
1.筆試開考比例不低于1:5。對未達到開考比例的職位,相應調減職位計劃數或取消該職位。
2.未達到開考比例的職位于11月18日下午5:30前公布。未達到開考比例職位的報考人員,可于11月19日下午5:30前重新按報考條件自愿改報一個符合條件的其他職位。逾期未改報的,報考資格自動取消。達到開考比例職位的報考人員,不得改報其他職位。
(四)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方式進行。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為100分。如職位需專業加試,專業加試成績為100分。
1.筆試
筆試工作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實施,筆試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筆試時間為11月23日上午,加試時間為11月23日下午。其他有關事項詳見筆試準考證。
2.面試
面試工作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遴選單位主管部門統一組織實施,采取結構化面試的形式進行,滿分100分。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1)入闈面試人員在有效筆試成績人員中確定。按遴選計劃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每個崗位面試入闈人員名單(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闈)。
(2)面試前,因考生自愿放棄或查出不符合報考條件而產生的空缺,按筆試成績(含專業加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在規定的時間內集中依序遞補一次。
3.考試總成績計算公式
(1)沒有專業加試的職位: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2)有專業加試的職位: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30%+專業加試成績30%+面試成績40%。
各項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
(五)體檢和考察
體檢和考察工作由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遴選單位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
1.體檢和考察:遴選單位主管部門根據合成后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遴選計劃數等額確定體檢和考察對象。如遇末位同分情況,面試分高者入闈體檢和考察。
2.入闈體檢和考察對象名單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公布,體檢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相關標準執行,費用個人自理。體檢合格人員方能進行考察。
3.在體檢和考察階段考生放棄或體檢、考察不合格的,由遴選單位主管部門決定是否遞補人選。遞補原則: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序遞補,若總成績相同,則按面試分從高分到低分依序遞補。
4.補充說明:當崗位出現無人遞補、面試前臨時缺考等情形,造成實際面試人數小于或等于招考計劃數時,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以下規定,方能入闈體檢。
(1)當崗位實際面試人數只有1人時,該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70分或者達到所在考官小組實際面試人員的平均分。
(2)當崗位實際面試人數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考計劃數時,其中總成績排名該崗位末位的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70分或者達到所在考官小組實際面試人員的平均分。
(六)公示、試用和聘用
經體檢、考察確定的擬遴選人員名單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示七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無異議的,由遴選單位主管部門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聘用和調動等相關手續。
四、其它事項
1.服務期滿且已安置的大學生村官、被聘為正式教師后的特崗教師、安置后的“三支一扶”人員,安置后滿5年方可報考(2014年10月31日之前安置)。
2.按國家和省、市有關政策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未滿聘用合同約定的服務期限、對轉任(交流)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人員不得報考。例如:2014年11月1日(含)后考錄的鄉鎮機關公務員、統籌公開招聘的中小學教師和農村訂單定向生(農業、林業、水利、國土、醫學)等各類項目。
3.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人員)遴選進入事業單位后,轉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身份。
4.進入公示環節后,如出現考生放棄遴選的,不予遞補。
5.遴選人員在遴選考試中弄虛作假或者在面試前一天及以后任一環節因個人原因放棄遴選的,由遴選單位主管部門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記入遴選人員失信記錄庫,3年內不得參加市直事業單位公開遴選。
6.本次遴選工作由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
咨詢電話:遴選單位主管部門電話:詳見《2019年吉安市直事業單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職位表》
吉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科0796-8286112
監督舉報電話:0796-12380、0796-8225216
附件:
吉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9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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