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南信陽新縣縣紀委監委選調30人公告
2019年河南信陽新縣縣紀委監委選調30人公告
為推進我縣紀檢監察派駐機構改革工作,加強紀檢監察干部隊伍建設,經縣委、縣政府同意,決定面向全縣公開選調縣紀委監委派駐紀檢監察組工作人員。為確保本次選調工作的順利進行,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
面向全縣選調縣紀委監委所屬全供事業單位工作人員30名。
二、選調條件和范圍
(一)基本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嚴格遵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遵紀守法,廉潔奉公,自律意識強,社會形象好;
3.公道正派,敢于堅持原則,熱愛紀檢監察工作,勇于同腐敗分子和消極腐敗現象作斗爭;
4.年齡:35周歲以下,即1984年9月1日以后出生;
5.學歷: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所學專業為法律類、會計學、審計學或具有相應初級以上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證書的或有紀檢監察2年以上工作經歷的,學歷放寬至專科,年齡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9年9月1日以后出生);
6.新縣在編在崗全供事業編制國家正式干部(試用期人員、教師、醫務工作者除外)。行政編制公務員(干部)報考的,選用后轉為事業編制,不再具備公務員身份;
7.身體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職責;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監察調查的;
2.受過刑事處罰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3.在職人員未經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同意的;
4.曾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有舞弊等嚴重違紀行為未滿禁考期限的;
5.與縣紀委監委現職工作人員構成有關規定的回避關系的;
6.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調程序
(一)報名
本次公開選調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1.報名時間:2019年9月19日至9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2.報名地點: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四樓402室(北畈健康大道)。
(二)報名方法及要求
1.報名時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具有相應初級以上專業技術任職資格的報考人員還須提供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證書。所有證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復印件一式一份。
2.報名時填寫《2019年新縣公開選調縣紀委監委派駐紀檢監察組工作人員報名表》一式兩份,并粘貼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張(每張報名表貼1張)。由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主要負責同志簽字同意并加蓋公章后,攜帶報名表到報名點現場報名。
(三)資格審查
1.縣紀委監委和縣人社局負責對報名資格進行現場審查。報名資格審查通過人員,于2019年9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逾期不領的視為自動棄考),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到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四樓402室領取筆試準考證。筆試準考證應妥善保管,以備后續環節使用。
2.本次公開選調報名人數與擬選調人數比例應達到2∶1,達不到比例要求的,相應核減擬選調人數。
3.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此次選調全過程,報考人員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發現不符合資格條件或提供虛假材料的,立即取消資格,并追究個人責任和單位審核把關責任。
(四)考試
1.筆試。筆試主要測試報考人員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筆試采用閉卷方式,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統一評分,試卷滿分為100分。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筆試準考證到指定地點參加筆試。
筆試地間:2019年9月28日上午9∶00—11∶00(詳見筆試準考證)
2.面試。根據筆試成績,按擬選調人數1:1.5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人選。遇有比例內筆試成績并列的人員,可一并進入。面試人選確定后,將在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公示。面試人員要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領取面試通知單。
面試時間:面試時間和面試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方式: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前對參加面試的人員進行面試資格確認,發現弄虛作假的,取消面試資格。
3.考試成績。考試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采用百分制計算。
本次選調考試不指定考試教材和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五)考察
根據考試成績,按擬選調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考察人員。如考試成績相同,以筆試成績高者優先,如筆試成績也相同,以學歷高者優先。在對考察對象德、能、勤、績、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的基礎上,重點根據職位要求,考察實際工作能力。考察時將認真查閱本人檔案及有關資料,進一步核實報考人員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確認報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選調資格。
(六)體檢
根據考試成績和考察情況,按擬選調人數1:1的比例確定擬進入體檢人員。擬進入體檢人員放棄體檢或因體檢不合格出現缺額的,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
(七)確定人選、公示、試用與辦理調動手續
根據考試成績、考察和體檢情況,對擬選調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擬選調人員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間不辦理調動手續。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按照規定辦理調動手續,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單位工作。
四、其它事項
(一)加強組織領導。本次選調工作由縣紀委監委和縣人社局共同組織實施,縣紀委監委選調工作由縣紀委監委組織部具體負責。
(二)落實回避制度。根據相關規定,參與選調工作的人員與報考人員存在親屬關系的,應實行回避。
(三)嚴格工作紀律。選調過程中,參與選調工作的人員和報考人員一旦出現違紀行為,將予以嚴肅處理。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縣紀委監委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376—2626313
中共新縣紀律檢查委員會
新縣監察委員會
中共新縣縣委組織部
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9年9月12日
附件:2019年新縣公開選調縣紀委監委派駐紀檢監察組工作人員報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