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廣東東莞市委黨校(市行政學院、市社會主義學院)招聘教師3人公告
來源:東莞市人力支援與社會保障局
2019-07-11 10:04:09
中共東莞市委黨校(東莞市行政學院、東莞市社會主義學院)2019年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中共東莞市委黨校(東莞市行政學院、東莞市社會主義學院)是中共東莞市委、東莞市政府直屬的正處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主要承擔培養黨員領導干部和理論干部、培訓公務員和事業干部、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的職能。為進一步加強人才隊伍建設,適應校院事業發展,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的規定,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3名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人數及資格條件
(一)崗位及人數
公開招聘崗位為教師崗位,共招聘3人,詳見《中共東莞市委黨校(市行政學院、市社會主義學院)2019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附件1)。
(二)應聘人員應當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規定。
2.思想政治素質好,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理想信念堅定;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導,遵紀守法,作風正派,團隊合作意識強,具有良好的品行、學風和職業道德。
3.有志于從事黨校教研工作,專業對口,專業基礎扎實,具有良好的教師素質和較強的科研能力;
4.身體健康,能勝任應聘崗位的工作。
5.無違法違紀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5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2)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5年的;
(3)近2年內,在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以及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5)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本條所規定的處分期限的計算截止日期為公開招聘考試的報名截止日。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學歷、學位和專業技術資格。與職位條件相對應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和其他證書須在報名之日前取得。
7.年齡要求:碩士研究生30周歲以下、博士研究生35周歲以下;講師30周歲以下、副教授(副高)35周歲以下。本次招聘應聘者年齡的計算以本人身份證記錄的出生日期為準,年齡計算日期為報名截止日期為準。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員納入財政核撥事業編制,試用期間和正式聘用后按國家、省和市有關政策執行相應薪酬待遇。
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
自公告之日起至8月25日。
(二)報名方法
采用電子郵件網上報名方式。應聘人員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將填好的《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附件2),及個人簡歷、2017年1月至2019年7月公開發表論文或理論文章、學歷、學位、職稱證書等掃描件一并發到我校(院)電子郵箱dgdx2008@163.com,并在郵件主題及附件注明“招聘崗位代碼+姓名”,如“JS1+張山”。
(三)報名要求
1.每位應聘人員只可報考1個符合招考條件的崗位。
2.應聘人員要如實、準確填寫個人報名材料。對提供虛假材料的應聘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資格。
3.在機關事業單位、國有單位工作的正式工作人員和還在勞動合同期內的人員報名,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在資格復審時出具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四)資格初審
我校(院)根據招聘的資格條件和收到的應聘材料,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初審通過人員名單及相關事宜將在東莞市委黨校門戶網站主頁公布。
四、能力考試
(一)考試規定
1.考試主要采用筆試、面試(試講)和科研能力綜合評價的方式。其中,碩士研究生和講師的應聘者需參加筆試環節;博士研究生或副高職稱的應聘者不需要參加筆試,直接參加面試(試講)環節。面試(試講)和科研能力綜合評價兩項成績分數作為應聘者的綜合成績,作為最終確定聘用人選的依據。
2.筆試考試時間為2個半小時,按百分制計算成績,60分為合格分數線,60分以上合格。在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崗位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試講)人員。
3.面試(試講)時間60分鐘,其中試講時間為45分鐘,提問15分鐘。面試(試講)分數按百分制計算,面試(試講)成績占綜合成績70%。
4.科研能力綜合評價主要對2017年1月至2019年7月期間應聘者公開發表的學術期刊論文和報紙理論文章進行評定(評分標準見附件3),最高分為30分,超過30分的以最高分計。
(二)考試程序
1.筆試。時間另行通知。考試(碩士研究生或講師)憑身份證原件按規定時間到東莞市委黨校參加考試。未按時到達考場或中途擅離考場的考生,視為放棄考試。筆試成績在東莞市委黨校門戶網站公開。
2.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間為面試(試講)前一天。我校(院)將組織進入面試(試講)環節的碩士研究生或講師和資格初審直接進入面試(試講)環節的博士研究生或副高職稱人員進行資格復審。通過資格復審的人員方可進入面試(試講)環節。資格復審需提供以下材料:(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3)學歷、學位、職稱證書原件;(4)2017年1月至2019年7月公開發表的論文或理論文章的復印件和原件;(5)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3張。
3.面試(試講)。時間另行通知。由現場試講和提問兩個部分組成。面試(試講)分數現場書面通知。
4.成績公布。面試(試講)后5個工作日內,我校(院)將在東莞市委黨校門戶網站和東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公布應聘者的考試綜合成績及有關情況。根據考試綜合成績排名等額確定體檢和考察對象。
五、體檢與考察
我校(院)組織擬招聘人員由專人陪同到指定的東莞市三級甲等醫療機構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執行。
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人選,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的要求,組織考察工作。
六、公示與聘用
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經我校(院)校委會確定為擬聘人選,名單通過東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東莞市委黨校門戶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體檢、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遞補。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選,由我校(院)按有關規定報批后辦理相關聘用和入編手續。放棄聘用的或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不再遞補。
七、有關問題說明
(一)應聘人員須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未能按時畢業并獲得學歷學位者不予聘用。
(二)應聘者應符合公布崗位的資格條件,報名時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準確,且需與在《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中填寫的內容一致。取得應聘資格的應聘者的學歷、學位、職稱須進行鑒定、登記,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一律取消應聘資格和成績,已簽的聘用合同無效,必要時可追究法律責任。
(三)獲聘人員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享受相應的工資福利待遇。期間最初十二個月為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有關招聘事項、招聘考試成績、聘用結果等,可登陸中共東莞市委黨校網站(http://dx.dg.gov.cn/)查詢。
(五)聯系方式:莫老師,0769-88987555
(六)本招聘公告由我校(院)辦公室負責解釋。
中共東莞市委黨校
2019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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