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浙江杭州市生態環境局桐廬分局招聘4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杭州市生態環境局桐廬分局擬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4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1.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具有履行職位所必要的政治素質。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無違法記錄。
3.身體健康,能勝任崗位要求。
二、具體崗位要求
本次計劃招聘工作人員4名。招聘崗位具體條件如下:
1.具備較強文字功底,有公文寫作及信息報送相關工作經驗者優先;
2.思維敏捷,肯干肯學,善于溝通,能夠較快學習業務知識并適應加班工作者優先;
3. 大專及以上學歷,年齡18-35周歲,有較好的辦公軟件使用能力,環保相關專業優先;
4.要求能夠長期在本單位工作,桐廬本地人優先;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由杭州市生態環境局桐廬分局組織實施,按照“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面向全縣公開招聘。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9年5月29日至6月3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報名地點:杭州市生態環境局桐廬分局405辦公室(城南街道金堂山路28號)。聯系人:季璐,聯系電話: 58508570。
3.報名所需材料:
(1)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近期1寸彩色登記照片2張;
(4)《杭州市生態環境局桐廬分局招聘報名表》(附后);
(5)如有文字功底證明材料一并提供,如個人獲獎文章、優秀文稿等。
報考人員所提交的有效證件材料必須真實、有效,且與《杭州市生態環境局桐廬分局招聘報名表》中填寫的信息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一經發現,取消錄用資格。
(二) 招聘方式。
根據報名情況及資格初審確定具體招聘方式。
(三) 聘用。
由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后派遣至杭州市生態環境局桐廬分局工作,并對聘用人員實行一個月試用期,試用期間發現不符合招聘條件或不能勝任工作崗位的,取消錄用資格。
聘用前與原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的,由本人負責與原單位辦理解除勞動(聘用)合同關系。
四、福利待遇
聘用人員由杭州市生態環境局桐廬分局統一管理考核,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繳納“五險一金”,工資待遇與本單位同等人員相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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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生態環境局桐廬分局
2019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