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北隨州市市直學校招聘55人公告
隨州市市直學校2019年公開招聘公告
為滿足我市事業單位用人需求,促進教育事業發展,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見》(鄂人社發〔2016〕23號)要求,我市市直學校(隨州職業技術學院、隨州市一中、隨州市二中、湖北現代教育學校、隨州技師學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55人。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具備崗位所需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備崗位所必需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隨州市市直學校2019年公開招聘崗位表》,下稱《崗位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招聘考試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2、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3、現役軍人;
4、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9年應屆畢業生;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6、隨州市內有正式事業編制的教師不得應聘市直高中學校(隨州市一中、隨州市二中、湖北現代教育學校)。
二、招聘單位、崗位及資格條件
本次招聘的具體單位、崗位及資格條件詳見《崗位表》。
三、報名方式及時間安排
(一)報名方式:本次招聘現場審核報名。報考咨詢電話詳見《隨州市市直學校2019年公開招聘咨詢電話表》。
(二)報名地點:
隨州職業技術學院報考地點在隨州職業技術學院行知樓517辦公室。
市直高中學校(隨州市一中、隨州市二中、湖北現代教育學校)報考地點在隨州市教育局七樓中會議室。
隨州技師學院報考地點在隨州技師學院行政樓三樓組織人事處。
(三)時間安排
1、報名時間:2019年4月15日9:00至4月23日17:00。逾時不再受理。
2、資格審查時間:2019年4月15日9:00至4月23日17:00。招聘單位現場進行資格審查。
3、準考證打印發放時間:報考成功人員于2019年4月24日14:30-4月25日17:00,到報考地點領取準考證。
四、筆試時間和內容
(一)筆試時間、地點
1.筆試時間安排:
2019年4月27日上午8:30-11:00。
2.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二)筆試內容
時政知識,教育學、心理學基本知識,教師法與教師職業道德,綜合運用正確教育觀念指導學生發展、設計實施教學、組織管理、評價教育教學、教師自主發展等能力。
(三)關于開考比例的界定
為實現競爭擇優,原則上按崗位計劃人數和報名人數不低于崗位表規定的比例開考。報名結束后,對報名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招聘崗位,需要取消、核減或保留的,由招聘單位提出申請,主管部門審核后報市人社局核準,通過各主管部門官網公示。
(四)筆試成績查詢
筆試成績通過各主管部門官網發布,考生也可直接咨詢招聘單位。
五、面試
面試重點測評應聘人員與崗位相適應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工作技能和綜合素質等方面的內容。
各招聘單位按《崗位表》中規定的面試入圍比例,按考生報考崗位依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面試入圍人選。面試入圍人員達不到規定入圍比例的,執行上述筆試開考比例處理辦法(由市人社局核準)。
應聘人員須攜帶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參加面試資格復審。在職人員報考的,須經單位同意,并在資格復審階段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材料。不按照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應聘人員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出現的面試人選缺額,按該崗位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各主管部門在面試實施至少前5天發布面試公告,面試相關事宜以面試公告為準。
面試公告發布后,因考生自愿放棄等因素造成入圍人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不再遞補。對只有一人參加面試的,實行最低合格分數線控制,最低合格分數線在面試公告中予以明確。對達不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不能進入體檢、考察階段。
六、成績權重
(一)筆試、面試成績折合成百分制成績后,分別按30%和70%計入總成績。
(二)筆試卷面滿分為100分,時間為150分鐘;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時間15分鐘。
七、體檢、考察
按考生筆試和面試總成績,依招聘崗位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考察人選。體檢、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門負責。
1、體檢參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組織實施。
2、考察內容按照相關規定和實際需要擬定,并對應聘者的報考資格進行復審。
3、考生自愿放棄或體檢考察不合格的,由主管部門決定是否遞補考生進行體檢和考察。
八、公示及備案
招聘單位根據考生綜合成績、考察、體檢情況集體研究確定擬聘人選,經主管部門審定后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由主管部門報人社部門審核備案。
公示中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證屬實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內)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公示后有考生自愿放棄或被取消聘用資格的,不再遞補。
九、辦理聘用手續
經人社部門審核備案后,招聘單位與新招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實行崗位管理,并按所聘崗位執行有關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十、其他
本公告有關政策口徑由市人社局負責解釋。公告附件《崗位表》中所列的內容,由招聘單位負責解釋。
未盡事宜,詳見附件《隨州市市直學校2019年公開招聘報考指南》。
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員,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處理,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附件:
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