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安徽宣城寧國市人民政府信訪局招聘公告
一、招聘原則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考試考察、擇優聘用;以崗擇人,崗責一致。
二、招聘崗位和計劃
計劃招聘3名(具體見附件1《市信訪局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三、招聘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和認真負責的工作態度,政治審查合格;
2、服從市信訪局和鄉、鎮、街道的雙重管理,樂于接受并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3、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崗位工作保密職責、接受保密監督;
4、熟練運用計算機設備和辦公自動化軟件;
5、年齡30周歲以下(1988年4月1日<含>后出生),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無違法犯罪記錄。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經黨委、政府相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3、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的其他情形人員;
4、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四、招聘程序和辦法
招聘工作按照發布招聘信息、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體檢、考察、公示、簽訂勞動合同等程序進行。
(一)發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信息通過寧國市政府網首頁專題專欄“人事招考”(http://www.ningguo.gov.cn/)、寧國人才網(http://www.ngrcw.com/)等網站統一發布。
后續有關信息將在寧國市政府網首頁專題專欄“人事招考”(http://www.ningguo.gov.cn/)發布,報考人員請及時到指定網站了解相關信息。
(二)報名
1、本次招考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
2、報名時間:2019年4月1--4日、4月8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
3、報名地點:市信訪局人事教育科(市委市政府東一樓)。聯系人:劉清峰、柳艷,聯系電話:0563-4103831。
4、報名要求:報名時,報考人員須提供下述材料:有效居民身份證的原件、復印件及完整填寫的《市信訪局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近期2寸正面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4張;學歷證書原件、復印件(其中,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19年畢業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人員,可憑學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書面證明和有關證件材料辦理資格復審,至2019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學歷<學位>證書或學信網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的,或證書與證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錄用資格)。
5、開考比例:報考總人數與職位招聘計劃總數的比例為2:1。確認報考總人數與職位招聘計劃總數的比例達不到2:1的,取消或核減招聘計劃數。
(三)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工作由市信訪局負責。報名工作結束后,報考人員提供的證明材料不再受理。
2、報考人員所提供的相關資料和信息若不真實,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后果自負。
(四)筆試
1、筆試科目:本次招聘筆試內容為綜合知識、信訪知識、信訪案例分析及公文寫作,滿分為100分。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培訓班。
2、筆試時間和地點:時間初步定在4月中下旬,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網站通知及筆試準考證。
3、筆試成績發布:將在寧國市政府網首頁專題專欄“人事招考”(http://www.ningguo.gov.cn/)上公布考生成績,公示時間為3天。
(五)體檢和考察
1、體檢和考察由市信訪局組織實施,體檢費用自理,人數依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按招聘總人數1∶1的比例確定。末位若出現成績相同時,則采取加試的方法,加試方案另行公布。遞補人員的確定照此規定執行。
2、考察工作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要廣泛聽取意見并查閱相關檔案資料,同時對其報考資格再次進行審查。
(六)公示
招聘各環節的結果均在寧國市政府網首頁專題專欄“人事招考”公示。具體時間以公示為準。
對公示期間舉報反映的問題,經查證屬實的,取消資格。
五、聘用形式及待遇
1、聘用人員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選崗。
2、聘用人員實行合同制,簽訂勞動合同,聘期3年,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薪酬待遇按寧國市機關事業單位編外聘用人員標準執行。
3、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已聘用人員聘期內每年進行一次考核,考核結果作為續聘、終止、獎勵的重要依據。
4、招聘各環節出現空缺的依次遞補。
六、有關事宜
1、成立市信訪局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領導組,由市紀委監委、人社局、公安局、財政局、信訪局等單位人員組成。
2、一年內(2019年4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市信訪局編外聘用人員如出現缺額,按本次筆試成績由高到低分依次體檢考察后遞補。
3、報考人員須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因報考人員自身原因導致本人不能按要求參加報名、筆試、體檢和考察的,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
4、政策咨詢電話:0563-4103831、4036756(市信訪局), 監督舉報電話:0563-4036656(市紀委監委派駐市委辦紀檢監察組)。
上述咨詢和監督電話于工作日正常上班時間使用。
5、本公告由市信訪局負責解釋。
市信訪局
2019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