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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江蘇徐州沛縣招聘教師600人公告

來源:徐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9-02-12 09:27:51

  2019年沛縣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關于進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學校新進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等有關規定,結合我縣教育事業發展和教師隊伍建設的需要,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在編教師60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2019年徐州市教師招聘將采取全市統一網上報名、統一筆試、各地自主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分兩個批次,市教育局直屬學校及云龍區、鼓樓區、泉山區、經濟技術開發區為第一批次,其余縣(市)區為第二批次,第一批次為優先錄取批次。應聘人員在網上報名時,可選擇一個崗位或者兩個批次各一個崗位(須相同學段、學科)報名。


  一、招聘崗位


  2019年沛縣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信息在徐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jsxz.hrss.gov.cn/)、徐州市教育局網站(http://jyj.xz.gov.cn/)、沛縣人民政府網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公示公告欄目(http://www.px.gov.cn/px/gsgg1/list.shtml)、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微信公眾號:沛縣人社發布上進行發布,具體的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招聘人數、資格條件等詳見附件《2019年沛縣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信息表》。


  二、招聘條件


  應聘人員應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中國共產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無違法違紀行為;熱愛教育事業,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崗位職責。


  (一)應聘人員另須符合以下條件:


  1.年齡條件


  應聘人員年齡須在35周歲及以下(即1983年3月1日至2001年2月28日之間出生)。


  2.學歷、學位、戶籍條件


  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非全日制本科學歷報考者,大專學歷須為全日制;應聘初中和高中教師崗位須取得相應學位證書。


  2019年免費男幼兒教師崗位限沛縣生源或者沛縣戶籍;其余崗位不限戶籍。


  國(境)外學歷學位應聘人員,須提供中國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明。


  3.教師資格條件


  應聘人員須取得與崗位相適應的教師資格證(相應教師資格證是指任教學科符合招聘崗位要求,任教學段高可以就低使用),幼兒園教師崗位應聘人員須取得幼兒園教師資格證,特教教師崗位要求詳見《2019年沛縣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信息表》。


  4.應聘人員須符合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詳見《2019年沛縣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信息表》。特教教師崗位專業設置參考《江蘇省2019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現役軍人;


  2.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生;


  3.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4.應聘人員與招聘的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審計、紀檢崗位以及與該單位負責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5.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


  1.網上報名


  登陸徐州市教育局網站(http://jyj.xz.gov.cn),點擊“徐州市2019年教師招聘報名入口”浮動窗進入報名頁面。應聘人員按照網站提示完成網絡報名,沛縣教育局、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應聘人員資格審核。


  報名、照片上傳時間:2019年2月21日9:00-25日16:00


  資格初審時間:2019年2月21日9:00-26日16:00


  應聘人員對資格初審異議的陳述申辯時間:2019年2月21日-27日9:00-16:00


  沛縣教育局、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對資格初審異議的處理時間:2019年2月21日-27日9:00-17:00


  繳費時間:2019年2月21日9:00-27日20:00


  應聘人員網上報名24小時內可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和照片審核。資格初審和照片審核通過后,通過微信繳納筆試報名費用100元,繳費成功即完成報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應聘人員,先繳費確認,若沒有違反考試紀律,在參加考試后,憑相關單位出具的證明辦理減免報名筆試費手續)。未按期繳費視為自動放棄。


  2、報名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應按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2吋正面證件電子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200KB以下,清晰可辨)。


  【特別提醒:考生務必誠信報考,仔細閱讀網上“報名誠信協議”,應按招聘崗位要求和報名系統提示,如實、準確、完整地填寫有關信息。應聘人員應確認本人完全符合相關崗位的資格條件,如對資格條件和崗位要求存在疑問,應及時向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沛縣教育局進一步咨詢確認。如不符合資格條件仍然堅持報名的,由此產生的后果自行承擔。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各個環節,如發現應聘人員報名時填報信息不實、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弄虛作假騙取報考資格者,將隨時終止或取消考試聘用資格。對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將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2)應聘人員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報名,未進行資格初審或資格初審未通過的,可以在報名期限內改報其他崗位。資格初審通過后,不得更改報名信息。對應聘人員作出資格初審不合格決定時,告知應聘人員擬作出的決定及相關事實、理由和依據。應聘人員對資格初審結果如有異議,請及時向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沛縣教育局陳述申辯。


  (3)招聘崗位的筆試開考比例為1:3(免費男幼兒教師崗位開考比例為1:1),報名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相應核減招聘計劃,直至取消該崗位。不能開考的崗位,沛縣教育局、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通知考生對照條件在原報名網址上重新報考其他崗位。網上重新報名時間為2019年2月28日9:00—12:00。


  (4)為減輕特困考生負擔,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考生憑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證明和低保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享受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憑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及復印件1份,可申請辦理報名筆試費用減免手續。辦理時間:4月12日14:00-16:00,辦理地點:徐州市新城區漢風路1號行政中心西區綜合樓G202室。


  (5)打印筆試準考證:2019年3月7日9:00至3月9日24:00,在報名網站上自行下載打印。


  3、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筆試由市教育局統一組織實施,面試由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沛縣教育局組織實施。


  本次招聘教師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1)筆試:


  筆試主要考察公共基礎知識、教育教學綜合知識和專業知識等,總分100分。


  筆試時間為:2019年3月10日。應聘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攜帶準考證和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原件參加筆試。筆試為全程封閉考試,考試期間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筆試成績在徐州市教育局網站公布,應聘人員可憑身份證號和準考證號查詢。


  (2)資格復審:


  第一批次體檢結束后,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沛縣教育局劃定筆試合格線,并從應聘各崗位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不超過招聘崗位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末位成績并列的,一并參加),并負責資格復審。達不到該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以及參加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另行通知。詳見沛縣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公示公告欄目、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微信公眾號:沛縣人社發布)。


  所有應聘人員應保持報名時填報聯系方式的通暢,以便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沛縣教育局通知資格復審或遞補復審,未在規定時限內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處理。資格復審不合格的應聘人員如對資格復審有異議,可在1日內向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沛縣教育局書面陳述申辯。


  資格復審須應聘人員本人到場,提供符合報考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


  ①有效期內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②2019年免費男幼兒教師崗位須提供戶口本(或戶籍證明)或沛縣生源的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③教師資格證原件和復印件;


  ④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⑤《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在學信網上打印,網址為:http://www.chsi.com.cn );


  ⑥行政、事業單位在編人員須按照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其他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人員須按管理權限提供同意報考證明。


  應屆畢業生可暫緩提交學歷學位證書和《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應在2019年7月31日前提供),但須提供本人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的原件、復印件和《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應聘人員可暫緩提供教師資格證書(應在2019年7月31日前提供),但須提供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國考筆試、面試均合格人員,登陸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下載打印),或提供畢業學校開具的應屆師范生直接認定證明。


  國(境)外學歷學位報考者另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以上材料復印件需單獨按序裝訂。


  資格復審合格者,當場領取面試通知書,并繳納面試費100元,按面試通知書要求參加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并從該崗位筆試合格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資格復審人選。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信息與網上報名提供信息不一致且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資格復審為不合格。遞補資格復審人員名單、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面試:


  進入面試的人員名單和面試要求在沛縣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公示公告欄目、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微信公眾號(沛縣人社發布)公布。面試時間、地點見面試準考證。


  應聘人員攜帶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和面試準考證參加面試。


  面試形式為模擬上課。封閉備課30分鐘后當場模擬上課15分鐘。


  面試成績為百分制。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經考場監督員審核后,當場書面告知應聘人員。


  (4)專業技能測試


  ①測試范圍:幼兒教師、音樂、美術崗位進入面試環節的考生;②測試辦法:根據課題要求及本人特長,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專業技能展示,由評委當場評分,成績為百分制,專業技能測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③參加測試注意事項:考生帶本人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和面試通知單進入考場。


  專業技能測試具體辦法:


  音樂教師崗位:①現場演奏鋼琴并自唱(曲目自選);②現場演奏除鋼琴外的其他樂器(樂器自帶、曲目自選)。兩項技能測試成績各占50%,總時間10分鐘。


  幼兒教師崗位:①現場演奏鋼琴并自唱(曲目自選);②自選曲目,自編自舞。兩項技能測試成績各占50%,總時間10分鐘。


  美術教師崗位:人物速寫,時間15分鐘。


  技能測試成績經考場監督員審核后,當場書面告知考生。


  (5)總成績計算方法:


  面試結束后,不參加專業技能測試的應聘人員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進行專業技能測試的,筆試成績占30%、面試成績占30%、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占40%),均采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總成績。筆試、面試和考試總成績保留兩位小數,尾數四舍五入。面試工作結束后,7個工作日內由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沛縣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公示公告欄目、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微信公眾號(沛縣人社發布)上公布應聘人員總成績。


  4、體檢和考察


  體檢由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沛縣教育局統一組織實施,考察工作由沛縣教育局組織實施。


  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沛縣教育局在筆試、面試及專業技能測試均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根據應聘人員的總成績,按崗位擬聘人員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選(總成績并列者,不參加專業技能測試的應聘人員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試成績仍并列者,進行加試;參加專業技能測試的應聘人員按技能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專業技能測試成績仍并列者,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試成績仍并列者,進行加試;加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成績合格的應聘人員應保持報名時填報聯系方式的通暢,以便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沛縣教育局通知或遞補,無法聯系者視為自動放棄。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江蘇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結果由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通知應聘人員。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本人可以申請復查一次,并到指定的醫療機構重新檢查。體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體檢人員本人承擔。


  對應聘人員作出體檢、考察不合格決定前,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沛縣教育局應當告知應聘人員擬作出的決定及相關事實、理由和依據,并告知應聘人員依法享有陳述和申辯的權利。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沛縣教育局對應聘人員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證據,應當進行復核。對應聘人員作出體檢、考察不合格處理決定的,應當制作體檢、考察不合格決定書,依法送達應聘人員。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應聘人員放棄聘用資格出現缺額時,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沛縣教育局在筆試、面試、專業技能測試均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總成績并列者,同上)。


  5、公示


  從考試成績、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中確定擬聘用人員,經沛縣教育局審核后,由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沛縣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公示公告欄目、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微信公眾號(沛縣人社發布)上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現工作或學習單位、招聘考試的各項成績、總成績、排名等。


  公示期間接受社會和考生監督,期限為7個工作日。


  舉報者應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和聯系方式,由具體組織實施部門負責查實。公示期滿,符合聘用條件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對反映問題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出現缺額的,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總成績并列者,同上)。公示期滿后,不再進行遞補。


  6、聘用


  公示無異議的,由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沛縣教育局統一組織擬聘用人員現場選擇崗位(同一崗位有二個及以上招聘單位的,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總成績并列者,同上)依次自主選擇崗位。未按時到現場或未按要求選擇聘用崗位者,作自動放棄處理(選崗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詳見沛縣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公示公告欄目、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微信公眾號:沛縣人社發布)。


  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及時簽訂聘用合同,并嚴格按照聘用合同進行管理。按照政策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辦理任職定崗;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資格。


  2019年應屆畢業生須在2019年7月31日前提供本人畢業證、報到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原件和復印件,逾期不提供的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被聘用人員與原單位簽有勞動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協議的,由應聘人員本人在規定的期限內自行負責處理。


  四、考試聘用工作紀律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把事業人員“進口”關。


  應聘人員在報名、考試、體檢、考察過程中或聘用后查實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第二章的規定進行處理。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第三章的規定進行處理。


  五、其他事項


  所有招聘工作信息在沛縣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公示公告欄目、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微信公眾號(沛縣人社發布)上公布。應聘人員應及時關注,并保持手機暢通,無法聯系者視為自動放棄。同時,應聘人員應對收到的關于招聘的相關電話通知、短信告知進行及時準確應答和回復。凡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造成延誤的,由應聘人員承擔相關責任。


  本公告由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沛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516—68867373


  沛縣教育局    0516—89618362


  監督電話:   0516—68867322


  監督舉報郵箱:pxrsjdcs@163.com


  附件1:2019年沛縣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信息表


  附件2:江蘇省公務員考試錄用專業參考目錄(2019版)


  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沛縣教育局


  2019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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