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福建泉州永春縣招聘村務(社區)專職工作者40人公告
2018年永春縣公開招聘村務(社區)專職工作者公告
為繼續推動高校畢業生面向農村基層就業,優化基層干部隊伍結構,充實農村創業人才隊伍,增強村級工作力量,經研究,決定在永春縣范圍內公開招聘一批村務(社區)專職工作者,招聘名額共計40名。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報考2018年春季泉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編制內工作人員 (永春縣職位)、筆試成績在合格線50分及以上、未被聘用的永春籍考生。
永春籍是指報名參加2018年春季泉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編制內工作人員 (永春縣職位)考試時常住戶口或籍貫為永春縣的考生,具體以考生網上報考信息為準。
二、招聘崗位、人數及資格要求
1.面向參加《綜合基礎知識》科目考試的考生招聘35名。學歷要求全日制大專及以上,《綜合基礎知識》科目筆試成績在合格線50分及以上、未被聘用的永春籍考生。
2.面向參加《醫學基礎知識》科目考試的考生招聘2名。學歷要求全日制大專及以上,《醫學基礎知識》科目筆試成績在合格線50分及以上、未被聘用的永春籍考生。
3.面向參加《護理專業知識》科目考試的考生招聘3名。學歷要求全日制大專及以上,《護理專業知識》科目筆試成績在合格線50分及以上、未被聘用的永春籍考生。
如以上三類考生招聘出現名額未滿時,未滿的名額繼續向其他類別考生招聘。
各鄉鎮工作崗位名額如下:
一都鎮1名,橫口鄉1名,下洋鎮1名,坑仔口鎮1名,玉斗鎮1名,桂洋鎮1名,錦斗鎮1名,呈祥鄉1名,蘇坑鎮1名,蓬壺鎮3名,達埔鎮3名,介福鄉1名,吾峰鎮1名,石鼓鎮3名,五里街鎮3名,桃城鎮5名,東平鎮1名,東關鎮1名,岵山鎮3名,仙夾鎮3名,湖洋鎮3名,外山鄉1名。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不另行組織報名。
(二)筆試:不另行組織筆試,以參加2018年春季泉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編制內工作人員(永春縣職位)、筆試成績在合格線50分及以上、未被聘用的永春籍考生的筆試成績作為競聘村務(社區)專職工作者的依據。屆時縣委組織部將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電話通知或短信咨詢的形式通知。
(三)體檢:
1.體檢人選的確定:根據職位計劃招聘人數按1:1的比例,在考試合格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參加體檢人選。如果有兩名及以上人員筆試成績相同的,則按以下順序優先確定體檢人選:(1)烈士子女;(2)退伍軍人;(3)高等院校校級以上優秀畢業生;(4)取得較高專業技術資格;(5)取得較高學歷的。若筆試原始成績相同,且具備相同的優先順序條件或同時不具備優先順序條件的,則由縣委組織部研究決定體檢對象的確定方式后另行通知。
2.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的項目和標準執行。參加體檢人員應按通知要求準時參加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放棄聘用資格。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四)復核:
體檢結束后對考生進行考核,同時對報考者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核(具體時間另行通知)。復核時,報考者須提供體檢報告原件、縣級綜治及計生情況1份、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畢業證書原件和復印件1份《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1份等材料,逾期視為放棄資格。
進入體檢、考核的人員因體檢、考核不合格或個人原因放棄資格而造成職位空缺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遞補。
(五)選擇崗位
1、通過復核的考生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選擇鄉鎮擬招聘的工作崗位,并逐一簽名確認,筆試分數相同者現場抽簽決定選擇崗位順序,單個崗位選滿即止。
2、擇崗需由考生本人到現場參加,確因故不能到場的可委托他人擇崗。被委托人到場時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考生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考生本人需簽名)和書面委托函(考生本人簽名蓋手印),并經工作人員現場電話確認后,可由被委托人代替考生本人選擇崗位。
3、擇崗過程中,如考生遲到、缺席或放棄選擇崗位的,取消聘用資格,缺額不再遞補。
(六)公示和聘用:
根據筆試成績、體檢結果和復核情況確定擬聘用人選并進行為期七天的公示。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辦理相關聘用手續。被聘用的人員應在指定的時間到聘用單位報到,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四、咨詢監督
(一)咨詢
本次公開招聘的相關信息將通過永春縣人民政府網發布,考生應隨時關注網站相關信息,因未及時關注網上相關信息而影響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考生有招聘方面的相關疑問可通過電話進行咨詢,永春縣委組織部:0595-23896800。
(二)監督
招聘工作在永春縣紀檢監察部門的全程監督下進行,監督電話:0595-23978830。
本通告僅適用于本次公開招聘,未盡事宜由永春縣委組織部、永春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中共永春縣委組織部
永春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