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廈門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招聘20人簡章
廈門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非在編人員定向招聘簡章
因工作需要,我局擬定向女性退伍軍人招聘非在編輔助崗執法人員20名,定向招聘有關事宜如下:
一、招聘條件
1.35周歲以下(1983年12月及以后出生),大專以上學歷;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違法違紀不良記錄;
3.身體健康,愛崗敬業,吃苦耐勞;
4.具有較強的責任心和溝通協調能力;
5.服從工作安排,能承擔應急任務,家住島內較為適合。
二、招聘程序
(一)報名時間
2018年12月25日-2019年1月31日
(二)報名方式
應聘人員可選擇網上報名或現場報名。
1.網上報名:符合條件的人員,將填寫好的《招聘非在編人員報名表》(附后)、jpg電子版證件照(可直接粘貼到報名表),以及學歷學位證書、身份證、士官(義務兵)退出現役證等相關材料的掃描件打包成名為 “個人姓名”的壓縮文件發送至郵箱。
2.現場報名:符合條件的人員,將填寫好的《招聘非在編人員報名表》(附后,提交紙質版和電子版),以及學歷學位證書、身份證、士官(義務兵)退出現役證等相關材料復印件提交至市執法局組織人事處。
(三)資格審查
根據應聘人員提交材料,進行資格初審。報名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過程,應聘者需誠信應聘,如弄虛作假,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四)考試
1.筆試。經資格初審,將通過電話或短信通知初審合格者參加筆試的時間和地點,未通過初審者不再另行通知。參加筆試時,應攜帶學歷證學位證、身份證、士官(義務兵)退出現役證原件。
2.面試。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招聘名額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屆時,將通過電話或短信方式通知面試時間和地點,未進入面試者不再另行通知。
按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確定最終考試成績。
(五)體檢
根據最終考試成績排名,按招聘名額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選(體檢費用自理)。因體檢不合格形成崗位空缺的,按照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遞補體檢人選。
(六)政審
對體檢合格人員組織政審。
(七)辦理相關入職手續。
三、其他事項
1.本次招聘的人員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3年,試用期6個月),工資待遇按市直單位非在編輔助崗工資標準執行。
2.資格審查后,如符合條件人員低于招聘名額1:3的比例,招聘單位可相應調減招聘名額。
3.本次招聘考試成績半年內有效,本單位出現非在編人員崗位空缺,可從高分到低分遞補。
4.聯系電話:5379357,報名地點:廈門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思明區湖明路86號)5樓511組織人事處。
廈門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2018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