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福建廈門海滄區招聘高層次教育人才及骨干教師45人簡章
2018年廈門市海滄區公開招聘高層次教育人才及骨干教師簡章
為進一步加強教育人才隊伍建設,優化師資結構,推動海滄教育科學發展,根據《海滄區教育人才引進和培育辦法》,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高層次教育人才及骨干教師。現將具體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崗位
中學15名,小學25名,幼兒園5名。
二、類別及招聘條件
(一)高層次教育人才
1.高層次教育人才主要指:具有中小學校正高級職稱人才、省級名校長、省級名師、省特級教師、省骨干校長、省級學科帶頭人。
2.招聘條件:
(1)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教師職業道德,理論基礎扎實,專業能力突出,具有良好溝通協調能力和較強的團隊意識。
(2)具有國民教育系列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中學具備高級教師及以上職稱,小學具備一級教師及以上職稱。
(3)年齡要求:中小學校正高級職稱、省級名校長、省級名師48周歲及以下(指1970年1月13日(不含)之后出生的人員);省骨干校長、省特級教師、省級學科帶頭人45周歲及以下(指1973年1月13日(不含)之后出生的人員,下同)。
(4)具有較高教育教學水平,教育科研成果突出。近3年內(2016年至今,截止2019年1月13日(含),下同)正式出版教育管理類、教育教學類學術著作1部以上,或在省級及以上教育專業刊物發表較高水平的專業論文或教育類文章3篇以上。
(5)身心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2018年修訂)》。
(二)骨干教師
1.骨干教師主要指:地級市名師、地級市專家型教師、地級市學科帶頭人、地級市拔尖人才,參加地級市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及直屬教科研部門舉辦的教學技能大賽、學科教學比武大賽獲得省級二等獎或市級一等獎及以上者。
2.招聘條件:
(1)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教師職業道德,專業基礎扎實,教學能力突出,團隊意識強。
(2)具有國民教育系列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具備一級及以上職稱。
(3)年齡要求:40周歲及以下(指1978年1月13日(不含)之后出生的人員);其中,具有高級教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教師年齡放寬至45周歲;男性教師年齡放寬至45周歲。
(4)具有較高教育教學水平,教育科研成果突出。近3年內(2016年至今,截止2019年1月13日(含),下同)在CN刊物發表業務相關論文2篇以上;或主持縣、區級及以上教育科研課題1項以上,并已取得結題報告。
(5)身心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2018年修訂)》。
有以下情況之一的,不予受理報名:
(1)現役軍人;
(2)尚在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下同),或服務年限不滿2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務員;
(3)曾因犯罪受過或正在接受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4)本市公辦學校在編教師;
(5)年度考核近5年(2014-2018年度)有不合格的人員;
(6)具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不得聘用事業單位的其他情形人員。
報考人員在報名時不是試用期內公務員,但在報名之后、聘用之前成為試用期內公務員的,取消其本次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
2018年12月14日--2019年1月13日 上午11:30
(二)報名方式
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通過電子郵件發送報名表(附件1)及簡明情況登記表(附件2)至hcqjyjgkzp@163.com,郵件名稱與報名表名稱、簡明情況登記表應統一命名為:高層次教育人才/骨干教師+姓名+中學/小學/幼兒園+學科+報名表(登記表)。
咨詢電話:0592-6583703
(三)資格審核
對考生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全程,報考人員須確認自己符合簡章規定、招聘崗位資格條件方可報名,并對本人的報名資格及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實性負責。一經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簡章規定或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含考核期間提供的證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或解除聘用合同。資格條件的最終確認以聘用階段的復核結果為準。
1.網上初審
教育主管部門組織對報考人員進行網上資格初審,1月11日17:30前報名人員的初審結果將于1月11日24:00前反饋至報名郵箱。
1月11日17:30--1月13日11:30期間的報名人員,不進行網上初審,請準備相關材料直接參加現場審核。
2.現場審核
通過資格初審者需參加現場審核,現場審核通過后,領取筆試準考證。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現場資格審核,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現場資格審核時間:
1月12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1月13日 上午8:30-11:30
地點:廈門市海滄區濱湖北二路一號濱湖大廈7樓3701室
現場審核資格應由本人提供以下材料:
(1)報名表(一式三份)、1寸免冠證件照2張
(2)身份證
(3)戶口簿
(4)學歷、學位證書(持自考、函授等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學歷報考人員,須提供教育部學歷認證中心出具的學歷認證報告、或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查詢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查詢打印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5)教師資格證書
(6)普通話水平測試證書
(7)職稱證書
(8)近五年年度考核表
(9)崗位條件要求的近3年內主要著作和教科研成果(論文需提供發表刊物封面、封底、目錄;論著提供原件;課題需提供開題證書和結題證書)
(10)崗位條件要求的其他榮譽證書等相關材料
其中(2)-(10)項須提供原件審查,并提交復印件一份。
(四)確認招聘人數和崗位
經資格審核,擬招聘崗位、招聘人數根據報名情況及本區學科需求情況,由區教育人才招聘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四、考試
考試由海滄區教育人才辦負責考務組織,按學科分類考試,考試采取筆試、課堂教學、答辯等形式。
招聘考試每個考試環節滿分為100分,其中筆試環節合格線為60分,面試環節合格線為70分,綜合成績按筆試40%、面試60%合成。其中,面試由課堂教學、答辯兩個環節組成,分值各占50%,課堂教學、答辯的合格線均為70分。
考試時間初定于2019年1月下旬,具體招聘考試方案、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體檢
體檢由區教育人才辦統一組織,按照《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2018年修訂)》的要求執行(女性報考人員因懷孕、哺乳期需申請延期體檢的,應提供相應的醫學證明并與招聘單位約定延緩體檢的最長期限),體檢費用自理。
參加體檢人員須攜帶本人身份證由區教育人才辦組織到指定的醫院集中體檢。體檢人員應按時參加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放棄資格。
報考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得知體檢結果的7日內提出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一次,由區教育人才辦統一組織到另行指定的醫院復檢,以復檢結果為準。
體檢不合格不予錄用。
六、考核
體檢合格的人員,由區教育人才辦組織對其德、能、勤、績、廉等方面進行考核,并對報考人員資格條件再次進行復核,考核或復核不合格人選不予聘用。
七、聘用
考核與體檢合格后,經區教育局審核批準,海滄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按管理權限報相關部門審批后辦理聘用手續,并根據引進人才辦法兌現相應的優惠政策。
用人單位應依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廈門市事業單位聘用制暫行規定》與擬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本次聘用人員按相關規定執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合同約定的聘用期內,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擬聘用人員的任教學校由教育主管部門根據區域內學校需求統一調配。
八、其他
(一)新舊中小學教師職稱系列對應關系:原中學高級教師(含“小中高”)對應高級教師,原中學一級教師和小學高級教師對應一級教師;原中學二級教師和小學一級教師對應二級教師,原中學三級教師和小學二級教師(三級教師)對應三級教師。
崗位條件要求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是指經社會化考試(評審)等方式取得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不含通過非公有制企業職稱評審取得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有效性由廈門市職改辦最終認定。
(二)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國外學歷(位)報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歷學位認證書》、《臺灣地區學歷學位認證書》、《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中外合作辦學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證明;持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學歷(位)報考的人員,須提供教育部學歷認證中心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或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查詢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查詢打印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擁有雙學歷(位)的報考人員可以選擇符合招聘崗位設置的學歷(位)報考,但用于報考的學歷(位)證書如不是全日制普通教育第一學歷(位),須提供教育部學歷認證中心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或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查詢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查詢打印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正式書面認證報告或電子注冊備案表或在線驗證報告無法認可相應學歷(位)從而被取消本次招聘考試(或聘用)資格的,考生須服從決定。
(三)根據《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閩政文[2008]344號)、《廈門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廈府[2009]170號),本次聘用教師,在同一所學校工作滿6年列為區域校際交流對象。
(四)本次招聘面試后不再遞補。
(五)凡發現應聘者在考試過程中有違規作弊現象的,一經發現,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處理。
(六)請應聘者據實準確填報。因提供不實信息或信息錯漏而導致審核不合格或因此被取消考試及錄用資格的,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七)應聘人員通過偽造證件、證明、檔案及其它材料獲得應聘資格,在考試、體檢中舞弊的,或在考核中欺騙組織的,除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外,3年內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
(八)聘用前,各招聘單位應通過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http://shixin.court.gov.cn/)核實擬聘用人員有無失信被執行情況。發現擬聘用人員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應查看對應案號并聯系執行法院,函詢、核實被執行人履行義務的進展情況。被執行人已履行義務的,應在招聘單位約定的期限內提供執行法院的書面證明,方可進行聘用;尚未履行義務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報考者在試用期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應取消其聘用資格。
(九)本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九、紀律要求
(一)堅持“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區紀委監委派駐第二紀檢監察組對選拔工作進行全程監督。監督電話:0592-6893929。
(二)不符合報名條件或提供虛假材料,或在考試過程中有舞弊行為者,一經發現,取消考試及聘用資格。
(三)凡從事招聘工作的人員與應聘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必須實行公務回避。
(四)本次公開招聘資格初審結果將通過報名郵箱直接反饋;筆試、面試、體檢等相關通知將通過海滄區人民政府網http://www.haicang.gov.cn(信息公開-主動信息公開-重點信息公開-教育欄)予以發布,請報考者及時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十、未盡事宜,由海滄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1.2018年廈門市海滄區公開招聘高層次教育人才及骨干教師報名表
附件2.2018年廈門市海滄區公開招聘高層次教育人才及骨干教師報考人員簡明情況登記表
附件3.2018年廈門市海滄區公開招聘高層次教育人 才及骨干教師職位條件一覽表
附件4.2018年廈門市海滄區公開招聘高層次教育人才及骨干教師優惠政策一覽表
廈門市海滄區教育局
2018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