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南永州寧遠縣引進人才73人公告
為深入貫徹落實永州市人才工作會議精神,全面實施人才強縣戰略,廣納八方英才來寧遠工作和創業,為全縣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人才支撐,寧遠縣委、縣政府決定,2018年寧遠面向省內外公開引進一批急需緊缺高層次人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人才引進
(一)引進范圍和對象
一般具有“雙一流大學”或原“985”、“211”工程院校全日制本科學歷、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或副高級及以上職稱;特別緊缺急需專業的,可放寬到全日制本科學歷;經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學歷、學位的海外高層次人才。(學歷學位取得時間截止到2018年7月31日)
(二)引進計劃和數量
詳見《寧遠縣2018年急需緊缺高層次人才需求目錄(第一批)》(見附件1)。
(三)報名的資格條件
1、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人員可以報名:
①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上堅定可靠;
②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③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具有副高及以上職稱的年齡可放寬到45周歲以下。(以2018年12月31日為時間節點,計算年齡)
④具備職位所要求的相關條件;
⑤具有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能報名:
①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②受黨紀政紀處分尚未解除的;
③因違法違紀正被調查處理的;
④已納入我縣編制管理的;
⑤其他不符合資格條件的。
(四)引進程序和方法
本次引進,按報名、資格審查、考核(考試)、體檢、考察、公示與聘用等步驟進行。由用人單位擬定本單位的具體實施方案報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批后,在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及主管部門的指導下,自行組織實施人才引進工作。
1、報名與資格審查
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發布急需緊缺高層次人才需求目錄后,各單位即可根據需求目錄開展報名工作,社會各界符合條件的人員可到相關單位政工人事部門報名,報名時應聘人員須填寫《寧遠縣2018年縣直企業、事業單位引進急需緊缺高層次人才報名登記表》(見附件2),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學位證以及引進職位資格條件規定的其它相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用人單位負責報名人員資格初審,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資格復審。各單位根據需要,自行決定面試時間、地點。各單位如外出組織現場報名和面試的,由縣委組織部商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派人到現場開展資格復審工作。委托他人代理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還須提供由本人書寫的委托書。專業審查參照《2018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
2、考核
采用直接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由各引進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實施。面試采取試教、實踐操作技能考核、結構化面試等方式進行,面試方式由各用人單位確定,面試試題由各用人單位委托符合資質條件的專門機構印制。面試嚴格規范程序,堅持標準,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擇優錄取。面試實行百分制,成績按照去掉一個最高分和去掉一個最低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分的方法計算。
3、體檢和考察
按面試成績高低確定體檢人員,等額進行體檢、考察。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體檢、考察人選,并依次等額組織進行體檢、考察。體檢標準參照最新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考察工作由引進單位或其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對因自愿放棄或體檢、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崗位空缺,按照面試成績相應遞補,但遞補不超過兩次。
4、公示與聘用
經考核、體檢、考察合格的擬引進人員,由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在寧遠縣官網公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經公示無異議的,簽訂聘用合同。擬引進人員到用人單位試用三個月。試用期間,用人單位到相關部門辦理入編等手續,由縣財政按照事業單位工資發放標準發放工資。試用期滿,由用人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提出試用期考核意見,報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認定,考核合格的,正式確認為人才引進對象,開始享受急需緊缺高層次人才待遇。考核不合格的,終止人才引進程序,不享受急需緊缺高層次人才待遇。
(五)優惠政策
1.薪酬待遇。引進人才薪酬待遇可與用人單位協商確定,三年內不納入單位工資總額管理。
2.生活補貼。引進的人才除享受事業單位正常的工資福利外,還享受縣財政給予的生活補貼,標準為: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在本行業有重大貢獻副高級職稱的急需緊缺人才每人每月5000元;其他引進的急需緊缺人才每人每月3000元。發放期限為5年。
3.崗位聘用。對引進到我縣工作的人才可特設崗位,首次聘用的,不受用人單位專業技術職務結構比例的限制,保留其原專業技術職務工資待遇,任職資格連續計算。符合條件的,不受工作時間長短的限制,可優先推薦申報杰出人才、領軍人才、拔尖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和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
4.科研支持。對引進的人才帶技術、帶項目、帶資金來我縣創新創業發展的,經評審后由縣財政或用人單位給予5-20萬元的科研經費支持。引進人才在申報各類科技計劃項目,省、市科學技術獎和省、市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時,同等條件下,優先立項、優先推薦、優先支持。
5.住房保障。按照“分層次、保無房”的原則,為我縣引進人才提供多渠道的住房保障。對引進的縣內無住房,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學歷或正高級職稱的急需緊缺人才,帶技術、帶資金、帶項目來寧遠創新創業團隊的核心成員,在本行業有重大貢獻的副高級職稱的急需緊缺的省、市領軍人才,縣委、縣政府設立專門的“專家樓”,供其工作期間免費使用,或由縣財政給予每人每年6000元的住房補貼,連續補貼3年。對引進的急需緊缺人才,在寧遠縣購買首套商品房,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學歷,或在本行業有重大貢獻副高級職稱的,由縣財政給予20萬元購房補貼,分三次兌現,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后第一年兌現10萬元,第三年兌現5萬元,第五年兌現5萬元;屬于緊缺專業的全國重點本科院校全日制且具有學士學位的優秀本科畢業生補貼10萬元,分三次兌現,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第一年兌現4萬元,第三年兌現3萬元,第五年兌現3萬元。
6.個稅優惠。對引進人才的生活補貼、科研經費、發放的各類獎金,其個人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全額返回。
7.公共保障。引進人才愿意來我縣落戶的,優先安排落戶,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隨調隨遷,引進緊缺人才配偶原屬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且愿意來我縣工作的,可按有關程序根據《寧遠縣人才引進實施辦法》優先辦理調動和聘用手續。引進人才未成年子女轉入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和普通高中就讀的,根據本人意愿,可就近安排相應學校就讀。
8.優化服務。對人才引進相關事項實行“一站式”服務,其人事關系轉入、戶口遷移、子女入學、社會保險等服務事項由用人單位在規定時間內負責辦理。
9.表彰獎勵。對人才作用發揮好的優秀人才,由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考核,根據其所創造的經濟價值或社會價值的大小,縣財政可給予1-10萬元的獎勵。
二、柔性引進
(一)引進范圍和對象
具備副高級及以上職稱,或為省內外知名專家、學者,寧遠縣經濟社會發展中急需緊缺的人才。
(二)引進程序和方法
1.提出方案。用人單位根據實際需要提出柔性引進人才方案,報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批準。柔性引才不限特定專業、不限引進數量。
2.審定方案。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用人單位提出的柔性引進方案進行審核把關,向用人單位反饋審核結果。
3.資格審查。用人單位根據審核結果,嚴格按照柔性引進條件標準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主要審查:身份、學歷學位、專業、專業技術職務、工作經歷、業績、獎懲等情況。
4.簽訂合同。資格審查合格后,用人單位與柔性引進人才簽訂聘用合同,合同中應明確服務期限、服務內容、工作標準、薪酬待遇等內容。并報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三)優惠政策
1.工資待遇。引進人才工資待遇與用人單位協商確定,可實行崗位績效工資制、協議工資制、項目工資制、成果工資制。鼓勵用人單位根據人才所發揮的價值采用適宜的薪酬方式。
2.在科技項目立項、科技成果獎勵等方面,享受我縣直接引進人才同等待遇。
3.鼓勵用人單位實行柔性引進人才以管理、技術、資金等生產要素參與分配。
4.住房保障。對引進的縣內無住房,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學歷或正高級職稱的急需緊缺人才,縣委、縣政府設立專門的“專家樓”,供其工作期間免費使用。
三、團隊引進
(一)引進范圍和對象
具備相應的從業經驗,有成功案例,處于國內同行業領先地位的團隊。
(二)引進程序和方法
1.團隊申報。符合條件的創新創業人才團隊須填報創新創業人才團隊引進申報書,并提交有關證明材料。由用人單位逐級推薦至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批準。團隊引才不限行業、不限引進數量。
2.資格審查。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申報創新創業人才團隊的材料進行初審,也可委托有關單位評估其項目水平和創新創業業績,確定候選團隊。
3.項目評審。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建評審委員會,對候選團隊進行面試答辯、綜合評分,確定考察團隊。
4.考察公示。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有關人員對考察團隊進行考察、復評,并在縣、市級主流新聞媒體或組織人社部門官網公示,公示期7個工作日。
5.審定公布。將擬定團隊名單報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定通過,在縣、市級主流新聞媒體或組織人社部門官網公布入選創新創業人才團隊名單。對符合創新創業人才團隊引進程序規定的,頒發《寧遠縣引進創新創業人才團隊服務卡》,引進創新創業人才團隊憑卡享受本辦法規定的優惠政策和便利服務。
(三)優惠政策
1.入選創新創業人才團隊的,由引進主體給予100—600萬元團隊資助。
2.資助資金由產業項目補助和團隊生活補助構成,分別占70%和30%。團隊生活補助主要用于團隊領軍人才和核心成員改善個人生活條件。
3.對進入產業化階段的創業企業,在項目立項、規劃審批、用地指標等方面給予支持,根據需要提供廠房、土地、研發資金等配套服務,加大產業發展基金的資金支持力度,幫助項目加速建成投產。同時,協助解決企業融資,適當給予貸款貼息支持,從企業注冊起,連續3年按照同期中國人民銀行貸款基準利率發生利息額的50%給予貸款貼息。
4. 稅收返還。對引進的創新創業團隊,給予企業稅收返還的優惠政策(即企業投產之日起前4年每年給予其相當于實繳所得稅縣級留成部分總額的資金補助,第5年至第10年每年給予企業相當于實繳所得稅縣級留成50%的資金補助)。
5. 技術入股。鼓勵引進的創新創業團隊與寧遠縣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縣產業建設投資有限公司、寧遠縣農村建設投資開發有限公司、縣旅游建設投資有限公司合作辦廠,以技術成果入股投資。以技術成果入股投資的,經評估,根據投資方的約定,其技術成果作價金額可以達到注冊資本的35%。鼓勵對創新團隊實行股權、期權激勵。
6.在科技項目立項、科技成果獎勵等方面享受我縣直接引進人才同等待遇。
7.住房保障。帶技術、帶資金、帶項目來寧遠創新創業團隊的核心成員,在本行業有重大貢獻的副高級職稱的急需緊缺的省、市領軍人才,縣委、縣政府設立專門的“專家樓”,供其工作期間免費使用。
8.為入選的創新創業人才團隊提供戶口遷移、子女入學、醫療保健、居留與出入境、人才聯誼等配套服務。
9.團隊引進具體事宜由引進單位與引進團隊協商洽談決定。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中共永州市寧遠縣委組織部、寧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中共永州市寧遠縣委組織部0746-7223263
寧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746-7667298
附件:1. 寧遠縣2018年急需緊缺高層次人才需求目錄(1).xlsx
2. 寧遠縣2018年縣直企業、事業單位引進急需緊缺高層次人才報名登記表.doc
寧遠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