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農業商貿職業學院招事業編制專任教師19人公告
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定,浙江農業商貿職業學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任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
浙江農業商貿職業學院:浙江省供銷社下屬全日制公辦高職院校,公益二類事業單位,預算形式為財政適當補助。校址位于紹興市袍江經濟開發區。
二、招聘崗位、條件及待遇
(一)需求計劃
本批次招聘需求為16個崗位19人。
崗位名稱、招聘人數及具體要求見招聘計劃表(附件1)。本需求計劃在2018年度內有效,并將于2018年8月底集中更新。
(二)招聘對象
崗位招聘對象范圍不限,凡符合崗位報名條件者均可應聘。
(三)資格條件
應聘人員應符合下列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業單位人員的義務;
2.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技能條件;
3.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與崗位之間不存在按規定應當規避的情形;
5.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對應屆畢業生和留學歸國人員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含學歷、學位認證書)的審查延后至報到時(原則上要求在2019年8月底前)。
對專業條件的要求,將結合高校專業設置目錄和本單位、崗位用人實際予以綜合認定。
對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的要求,主要根據招聘單位采用的考察標準認定。本次招聘將參考公務員錄用考察的辦法進行。
對身體條件的要求,主要根據招聘單位采用的體檢標準,委托指定的體檢機構認定。本次招聘將采用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
(四)崗位待遇
招聘崗位性質為事業編制內用人,實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員享受國家規定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相關工資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與辦法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1.電子郵件報名。凡符合招聘資格條件的應聘者,均可自招聘信息公布之日起,在招聘組織實施工作周期內,發送報名電子郵件(郵件主題設為“應聘崗位代碼+姓名”)到報名郵箱zjnysmrc@163.com,附報名表(樣式見附件2),并提供必要的報名材料:近年內代表性論文著作、科研成果、獲獎及文獻收錄和引用證明,以及身份證、學歷和學位證書、職(執)業資格證書、職稱證書等。
2.資格初審。我院根據各崗位用人需求實際和符合資格條件報名人數情況,對應聘人員的申請進行資格審查,適時研究確定針對具體崗位的考試安排,及時通知應聘人員。應聘對象可以通過學院網站查詢開考公告和資格初審結果,組織考試人數原則上不受最低開考比例限制。報名表上應聘單位(含部門)、崗位名稱和崗位代碼等關鍵信息缺失、錯誤的,招聘單位可能不予反饋。
(二)考試
考試一般采用面試方式,視崗位需要安排專業技術能力測試。面試一般采用試講、專業答辯、面談等形式,各種形式獨立或綜合應用,對教師的教學水平、專業基礎、業務能力等進行測評,給出綜合成績。對應聘者的評價采用百分制打分法,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列入擬聘人選。需安排專業技術能力測試的崗位,專業技能測試不合格者不進入面試環節。
針對需要招聘博士研究生或副高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的高層次人才崗位,或者確難形成激烈競爭的短缺專業崗位,一般采用考核為主、考試為輔的形式,或者采用直接考核的方式進行。其他崗位一般采用考試為主、考核為輔的形式進行。考試、考核的方式可以穿插、綜合使用。
考核主要包括業績評估、專項素質測評、工作表現鑒定、同行專家推薦以及教育背景、專業方向、科研和工作經歷匹配度分析評議等方式。
(三)體檢、考察
體檢參照《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實施辦法(試行)》并按有關規定進行,由招聘單位統一安排,費用由受檢者自理。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對象。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資格。
考察一般采用個人檔案審查、走訪相關單位、民主測評、個別談話以及單位領導班子民主研究等形式進行,了解應聘人員遵紀守法情況、思想品德和能力素質等綜合情況。
(四)公示
經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招聘單位確定為擬聘人員,并在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招聘單位按規定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
(五)其他
應聘者放棄或被取消入圍、聘用資格,或體檢、考察中出現不合格者,招聘單位研究決定是否安排人員遞補。需要遞補的,有關崗位均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
四、紀律、監督與咨詢
(一)本次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下列網站公布:
1.招聘單位網站(http://www.znszy.com/,“招賢納才/公告公示”欄目);
2.主管部門網站(http://www.zjcoop.gov.cn/,人事處——“文件通知”);
3.浙江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http://www.zjhrss.gov.cn,事業單位招聘)。
招聘過程相關信息(資格審查、面試結果,及有關工作安排通知、遞補信息等)一般僅在招聘單位網站公布,請應聘者自行留意。
(二)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三)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監督機構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監督電話: 0571-87067960(省供銷社人事處);。0575-88139870(院紀檢監察室)。
(四)有關本次招聘工作具體問題,請向招聘單位直接咨詢。
咨詢電話:0575-88378061
附件:
1.浙江農業商貿職業學院2018年專任教師招聘計劃表.xlsx
2018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