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提高
來源:廣西新聞網
2017-08-01 09:22:31
原標題: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提高
經國務院同意,人社部、財政部下發了《關于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7】30號),從2017年1月1日起,為2016年底前已按規定輸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總體調整水平為2016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5%左右。這體現了黨和國家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為確保把好事做好、實事做實,我廳高度重視,精心組織,按照文件的要求,準確把握各項調整政策,與財政廳共同研究,經過多次測算論證、科學研討和征求意見后結合實際,制定我區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方案,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審議通過,上報人社部、財政部審核批復后,現已印發各地貫徹實行。
一、調整的原則
此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是國家繼2016年順利實施首次統一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以來,再次同步安排適當提高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標準。調整辦法將繼續堅持“并軌”的原則,即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統一實行“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定額調整體現社會公平,退休人員調整標準基本一致;掛鉤調整體現激勵機制,使在職時多繳費、長繳費的人員多得養老金;適當傾斜體現重點關懷,主要是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等群體予以照顧。這一調整辦法適當調節退休人員收入差距,體現了二次分配更加注重公平的原則。
二、我區具體調整辦法
定額調整,即按人均48元/月增加;掛鉤調整,由兩部分組成,一是繳費年限每滿一年,每人每月增加1元,二是按退休人員2016年12月養老金水平的2.4%增加;適當傾斜,包含高齡傾斜和艱邊傾斜,即70歲及其以上人員每年長一歲增加3元,艱邊地區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8元。同時,企業退休軍轉干部按我區調整后人均養老金水平保底發放,即不足2305元/月的按2305元/月發放。
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并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放基本養老金的,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不屬于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放基本養老金的,仍由退休人員所在單位按原資金列支渠道解決。
三、執行時間及要求
本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從2017年1月1日起執行,并要求在2017年7月底前發放到位。
全區預計將有191萬多企業退休人員、56萬多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受益,共將惠及247萬多退休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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