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云南昆明嵩明縣教育系統定向招聘公告
一、單位簡介
嵩明位于昆明市東北部,素有“滇東北重要門戶”、“昆明市第二大壩子”之稱,嵩明縣處于昆明“四環十七射”交通網絡規劃的重要節點、昆明“半小時經濟圈”內。嵩明南距昆明主城區29公里,距昆明國際新機場22公里。
二、定向招聘對象
此次定向招聘的對象為參加我省農村基層服務項目服務期滿且服務期間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高校畢業生,具體招聘對象如下:
(一)“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2014年云南省教育廳公開招聘的,截至2017年4月1日仍然在職在崗的“特崗教師”;2012年、2013年由省教育廳公開招聘的,服務期滿三年,取得《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未轉為正式在編教師且至今未進入黨政機關、國有企業和事業單位的“特崗教師”。
(二)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的高校畢業生:2015年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統一招募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17年4月1日仍然在職在崗的“三支一扶”大學生;2013年、2014年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統一招募,服務期滿兩年,取得《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至今未進入黨政機關、國有企業和事業單位的“三支一扶”大學生。
(三)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國家項目和地方項目的高校畢業生:2015年由共青團中央、共青團云南省委及各州(市)團委招募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17年4月1日仍然在職在崗的參加“西部計劃”國家項目和地方項目的高校畢業生;2012年(限服務期為三年的)、2013年、2014年由共青團中央、共青團云南省委及各州(市)團委招募,服務期滿兩年且考核合格,至今未進入黨政機關、國有企業和事業單位的“西部計劃”志愿者。
三、招聘崗位及條件
詳見附件《嵩明縣教育系統2017年定向招聘到農村基層服務項目服務期滿高校畢業生崗位計劃表》,專業設置參照《2017年云南省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指導目錄》、《研究生學科專業目錄》等執行。
四、報名時間、地點、方式和所需的證件、材料
1、報名方式、時間和材料準備
(1)報名方式: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應聘人員須登陸昆明衛生人才網(www.kmwsrc.com.cn)進行網上報名,逾期不再受理。
(2)網絡報名時間:2017年5月15日上午10:00至5月21日下午17:00。
(3)報名流程
登錄昆明衛生人才網-進入報名界面按報名系統提示填寫報名信息-上傳近期清晰的免冠電子照片(標準:白底彩照,規格160*210)--提交報名信息并上傳個人資料-網上資格初審通過-按提示進行網上繳費。個人報名信息提交后不可進行修改操作,資格初審通過后方可進行網上繳費。
報考人員確認報名信息后,經系統審核通過人員即可網上繳費。繳費時間與報名時間同步,逾期系統自動關閉繳費。未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根據省物價局和省財政廳《關于重新核定事業單位應聘人員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事項的通知》(云價收費〔2011〕15號)規定的收費標準,參加事業單位應聘人員資格考試考生繳納筆試費50元/人;面試費50元/人(僅進入面試人員繳納)。網上繳費時間為2017年5月15日上午10:00至5月21日下午17:00。
聯系人:秦老師 聯系電話:0871-67914846
2、報名要求
(1)報考人員可根據所學專業和學歷,結合招聘崗位的具體要求進行報名;
(2)報考人員須對提交的報名信息負責,面試前將現場審核相關報考資格及材料原件,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報考條件者,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應聘資格。
3、準考證打印
準考證由考生從昆明衛生人才網進行打印,打印時間為2017年6月7日上午10:00至6月10日上午8:00。
招聘崗位擬聘人數與通過資格審查報名人數達到或高于1:1比例,即可開考。
聯系人:秦老師 聯系電話:0871-67914846
五、考試的方法、科目、范圍和時間、地點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的方式進行
(一)筆試
1、考試方式、科目和范圍
考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考試范圍為對應學科的高中教學內容(占80%)及教育相關法律法規、教育學、心理學(占20%)。
注: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2、筆試時間:2017年6月10日,具體筆試時間及地點以《準考證》上規定為準。
3、筆試注意事項
考生攜帶準考證、身份證原件,根據準考證上的時間、地點及要求按時參加考試。筆試前考生須提交本人報名信息符合所報崗位條件要求的書面承諾書(承諾書由考點提供,考生本人簽名提交)。
4、筆試成績公示
筆試成績在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昆明衛生人才網、中國嵩明網進行網上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考生可向嵩明縣教育局申請查分。
聯系人:秦老師 聯系電話:0871-67914846
(二)資格復審時間、地點、方式、所需材料、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1、資格復審人選確定:筆試結束后,經公示無異議,根據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招聘崗位擬聘人數與參加筆試人數1:2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員;如招聘崗位擬聘人數與參加筆試人數比例為1:1的也可參加資格復審,復審合格可等額進行面試。
2、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在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昆明衛生人才網、中國嵩明網發布公告,請考生自行關注。
3、資格復審方式:由本人攜帶準考證及資格復審所需材料在規定時間內到規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復審,逾期不再受理。
4、資格復審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崗位招聘條件要求提供的其他相關證件原件;
(2)服務期屆滿人員須提供各項目管理部門發放的服務期屆滿合格證;
(3)服務單位、服務主管部門審核并簽章的《定向招聘應聘人員情況審核表》,其中聘用期滿后離崗、聘期考核稱職及以上、至今未進入黨政機關、國有企業和事業單位的到農村基層服務項目服務期滿高校畢業生,要同時提供原服務地縣(市、區)服務項目主管部門出具的參加定向招聘審核表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未就業證明;
(4)聘用期滿后離崗人員、至今未進入黨政機關、國有企業和事業單位的高校畢業生,如現在私企工作的,需提供現工作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5)昆明市嵩明縣教育系統定向招聘到農村基層服務項目服務期滿高校畢業生報名登記表。
5、資格復審注意事項
在規定時間內未到規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或者報名時提交信息與現場資格復審信息不一致的,視為自愿放棄考試資格或資格復審不合格,取消面試資格,空缺名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如順序遞補考生無法聯系或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到規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
(三)面試
1、面試人員確定: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即為參加面試人員。如因特殊情況出現等額進入面試的,可正常進行面試,但應聘人員考試綜合成績須達到65分方可進入考察、體檢。
2.面試方式、內容
面試采取說課方式進行,內容是小學相應學科。說課課題提前30分鐘抽簽決定。
3.面試時間、地點在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昆明衛生人才網、中國嵩明網另行通知,請考生自行關注。
4.面試注意事項
參加面試的考生持準考證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在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報到,并接受工作人員的統一封閉管理,遲到20分鐘的取消其面試資格。
六、考試成績的計算方法、合格分數線、考核人選的確定
(一)筆試卷面總分100分,占考試綜合成績的50%;筆試成績將在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昆明衛生人才網、中國嵩明網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考生可申請查分。
(二)面試總分100分,占考試綜合成績的50%。
(三)考試綜合成績按百分制計算,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綜合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考試綜合成績將在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昆明市衛生人才網、中國嵩明網公示5個工作日。
(四)經公示無異議的,依據考試綜合成績,在合格分數線上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考察和體檢人選。若考試綜合成績出現并列時,以筆試成績高者進入下一階段,若筆試成績也相同,加試一場面試,按加試的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考察和體檢人選。
七、考察、體檢
(一)考察及體檢由嵩明縣教育局組織實施。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的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工作實績和學習情況等;招聘單位須安排擬聘人員到縣級及以上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二)在考察或體檢中不合格的人員,由嵩明縣教育局取消其擬聘用資格,并告知理由。因此產生的空缺可從本崗位在考試綜合成績合格分數線上的應聘人員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八、聘用
(一)根據考察、體檢情況確定擬聘人員,在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昆明衛生人才網、中國嵩明網公示7個工作日。
(二)公示無異議的,由擬聘人員根據崗位設置情況按考試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順序選崗,并按照有關規定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九、招聘紀律
(一)事業單位定向招聘工作人員,不得設置與相關法律法規相悖和與崗位無關的條件要求;招聘單位應嚴格按照招聘崗位條件審核報名人員學歷、專業等資格條件,不得無理由拒報,也不得擅自放寬條件通過審核。
(二)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紀委、監察部門、新聞媒體和社會監督。招聘單位的主管部門、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紀檢監察部門負責受理群眾的舉報,并按管理權限及時處理。
(三)事業單位定向招聘人員實行回避制度。
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秘書、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與聘用單位負責人有直接上下級關系的崗位。
聘用單位負責人和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招聘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回避。
(四)嚴格定向招聘紀律,對下列行為必須嚴肅處理,應聘人員若有違反,取消其應聘資格,兩年內不得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錄、聘用考試,已受聘人員解除聘用合同;招聘單位或相關人員若有違反,對負有領導責任和直接責任的人員予以嚴肅處理,根據情節輕重進行批評教育或者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上述人員的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應聘人員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2、應聘人員在考試、考察過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員指使、縱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試、考核過程中參與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員或相關人員泄露考試題目的;
5、事業單位負責人違反規定私自聘用人員的;
6、組織人社部門、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工作人員違反規定,影響招聘工作公平、公正進行的;
7、其他違反公開招聘有關規定的行為。
十、其他事項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自動放棄,相應崗位由達到考察、體檢條件的應聘人員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遞補:
1.擬聘人員自愿放棄聘用的(提交本人親筆簽名的書面情況說明);
2.公示期滿10個工作日內,聯系不上擬聘人員本人的。
(二)未盡事宜按照《云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云人社發〔2016〕182號)、《昆明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試行)》(昆政辦〔2008〕80號)文件及相關規定執行。
(三)本公告由嵩明縣教育系統2017年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十一、監督電話
嵩明縣教育局人事科:0871-67914846
嵩明縣紀委派出第二紀工委:0871-67924682
嵩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71-67923537
附件:1.《嵩明縣教育系統2017年定向招聘到農村基層服務項目服務期滿高校畢業生崗位計劃表》
2. 昆明市嵩明縣教育系統定向招聘到農村基層服務項目服務期滿高校畢業生報名登記表
嵩明縣教育局
2017年5月3日